凱大熊專文:香港被寵壞論─一個顛倒黑白的譬喻

2023-07-0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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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遊行在即,包括黃之鋒、周庭、陳浩天、許銳宇等四位民主派人士,在短短24小時之內紛紛遭到香港警方逮捕。
2018年,831遊行在即,包括黃之鋒、周庭、陳浩天、許銳宇等四位民主派人士,在短短24小時之內紛紛遭到香港警方逮捕。

這些「孩子」明明幼稚頑固,一國兩制卻設下同樣頑固的權力約束,讓「父母」的愛伸展不開。打從一九九七年回歸談判以來,港中關係就一直有個基本問題:香港的政治制度遠比中國先進,但香港事務卻歸中國這個「父母」管理。一國兩制承認這件事,卻沒有完全解決,反而要求注定不受法律約束的中國中央當局去遵守法律約束、不干涉香港自治。然而,把香港描繪成無知衝動的孩子,逆轉港中之間的高低關係之後,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因為香港那些無窮無盡、有時甚至無從預測的政治要求,全都成了香港無法好好管理自己事務的鐵證。只有中國這個成年人才能真的把事情處理好。照這種說法,一國兩制用法律阻止中國干預,不僅不是在保障香港獨特的生活方式和成熟的公民社會,反而是讓香港一直幼稚地胡鬧下去,揮舞著「自治」的大旗把自己帶向毀滅。中國的干預並不是讓一個無法問責的獨裁集團破壞香港的法治和政治制度,而是給父母一個把誤入歧途的孩子拉回正軌的機會。田飛龍認為,繼續放縱香港的政治「年輕幼稚」下去,香港就完了,只有暫時放下一切規則,讓成年人介入,才能重訂規矩撥亂反正。這雖然很反直覺,卻非常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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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的立法會爭議充分顯示香港這個孩子的訴求多麼不可理喻。該年七月,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中國的壓力下,增列一項前所未有的要求,即立法會候選人必須簽署一份聲明,表示自己理解以下四條《基本法》條款: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一五八條、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五九條、本法的修改權與最終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委會主席馮驊法官在解釋這項新要求時表示,「選委會發現,近來許多公共言論和政見已經偏離《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和香港的憲政地位。因此社會需要確定候選人是否充分理解《基本法》,尤其是其中的第一條、第十二條、第一五九條之四。」也就是說,選委會暗示某些少不更事的候選人沒有真正「理解」法律,根本就沒有資格參加選舉,只是想以選舉的方式表達某些偏離現實的政治觀點,唯有目前的政府當局才完全理解真正的現實。要候選人簽署聲明,檢驗他們對法律的「理解」,是為了從根本上讓他們重新循規守紀,接受政府當局獨一無二的「客觀」法律見解,進而行使法律保障的競選權利。

上述的態度已經極為傲慢,但讓選委會中的非民選代表來判斷候選人是否真心簽署,此一行為更加自以為是。候選人不僅得簽署聲明表示自己「理解」基本法,還得讓選委會指定的官員相信你發自內心,而且沒有任何明確的標準可以判定除了簽署聲明以外,還要做出哪些行為才算是真心相信。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當然拒絕簽署這樣的聲明,他也因此在二○一六年七月成為第一位被剝奪資格的立法會候選人。另外兩位支持香港城邦論的候選人中出羊子和鄭錦滿都簽署了聲明,但是資格仍被剝奪。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最初因為懷疑該聲明違法而拒絕簽署,之後轉而屈服,但在簽署聲明之後,資格還是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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