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浮屍:《低端的真相》選摘(2)

2018-08-31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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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英國法律實務上稱『警察保釋』,法律上的意義是警察依職權擔保,先放嫌犯回家,以後再調查,嫌犯不用找保人也不用納保釋金就可自由離去。如此處理劉琴,其實就是警察不想管這案子了,警察當然知道,一出了醫院,人海茫茫,劉琴到處可藏,不可能乖乖到警局報到。劉琴只是販賣盜版DVD而已,這種案子警察不想耗時間管。至於她的非法移民身份,警察更是沒有觸及。明知道劉琴是無證件移民,警察不但不抓她,連問都沒問,更沒有要求劉琴出示任何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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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警察如此的處理,在臺灣的法律實務脈絡下,絕對不可思議。臺灣警方抓逃跑外勞頗勤奮,常見報。臺灣四方報曾報導,兩位東南亞女性移工走在總統府附近,遠遠看到警察,避了開走到對街去。這動作讓勤奮的警察先生起了懷疑,一個人拖著兩位移工到派出所,一訊問,結果兩位都有合法居留身份。非法移民在英國無須躲藏,除非涉及人口仲介集團,或餐廳大量雇傭,英國警察理都不理,不抓的。至於對盜版DVD的縱放,相較於有著全世界最嚴格的著作權法的臺灣,英國作法更是不可思議。曾有好陣子,臺灣不只是警方,連檢察官都淪為著作權所有人的差役,忙著抓盜版。臺灣的著作權法,把應該屬於民事私權爭議的侵權行為,攬到政府身上,變成國家有抓盜版的義務。在英國賣盜版DVD的不只是華人,東倫敦曾有個盜版DVD的小市集,一攤攤陳列盜版影集,賣主多是印巴人。BBC地方台的記者問警察為何不抓,警察說警力有限應該用於更迫切的治安項目,但如果被侵權的著作權所有人自己蒐集證據報警,警察一定會受理。倫敦警方的意思很直白:我們很忙,要抓你們先去抓。

劉琴算是幸運的,被搶過兩次,脖子被割過一次;同樣遊蕩東倫敦賣DVD的郭姓女子,二十九歲,已婚,育有兩子,在2007年暑假失蹤了。警方從監視器錄影紀錄上查到她最後的身影,是在白教堂地鐵站,影像顯示,當時有白人男性與其談話,顯然該男性表達意願要購買DVD,然後兩人一起離開。警方推論,白人男性邀請郭女前往其住處,要求試播片子以證明DVD的品質。警方一直未曾發現郭女的遺體,但在該男性住處,發現血跡。警方出示現場照片與郭姓婦女的丈夫郭先生,以及其居住處的樓友觀看,觀看過照片的人表示,現場血跡斑斑。地方社區報紙引述不具名的的消息說,警方從血跡推論遺體慘被支解。2007年十一月時案子有了新進展,在葡萄牙協助英國幼童Madeleine McCann失蹤案的英警『遺體追尋』專家,已經被召回倫敦協助調查郭女案。警方相信,東倫敦另一起女性失蹤案,可能與郭女失蹤案有關。這是我最後看到的關於郭女案的報導,在地方版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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