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槍擊要犯張錫銘獄中親筆信,盼用勞作金繳國民年金 矯正署回應了

2018-05-07 16:56

? 人氣

綽號「小黑」、「惡龍」的前槍擊要犯張錫銘,2007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後,在獄中進修學習。近日他在法務部矯正署的台南監獄以端正字跡寫下親筆信,透過親友施正彥代為發布臉書,希望爭取收容人用作業所得來繳納國民年金,讓收容人在獄中生活有寄望並減輕家人經濟負擔。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施正彥在臉書上貼出張錫銘的親筆信,表示他受交代要在網路上與大家互動討論。信中指出,「請問您是否認同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張錫銘也寫道,收容人受國民年金的保障與權益,可使生活有寄望並帶動勤奮動能,彰顯矯正與教化受刑人自食其力的功效。

據《自由時報》報導,施正彥指出,張錫銘約3年前就提過此事,他認為以獄中勞作所得來繳納國民年金,對長刑期的收容人而言更為重要,因此要施正彥代為轉達,請認同者一起集氣,讓相關單位修法。

施正彥也轉述張錫銘的說法,表示矯正署若能擬訂一套行政命令,於修法前作補救、解套,就能提升收容人繳納率,抓對時序處理積欠的保險費,受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障與權益。

收容人生活有寄望,可強化勤奮動能,還能減低家人的經濟負擔

張錫銘認為如此一來收容人在獄中的生活就有寄望,可強化勤奮動能、培養理財觀念,還能減低家人的經濟負擔。張錫銘也指出,過去高雄監獄挾人後自戕憾事,就是與人生無寄望有關連。

台南監獄也證實親筆信出自於張錫銘,而目前收容人可以用保管金來繳納國民年金,勞作所得則受《監獄行刑法》的規範有其使用範圍,要繳納國民年金必須修法。

台南監獄也說,張錫銘涉及槍擊、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2007年入監後家人都有定期探視,對於他心性穩定幫助不小,目前在一般的手工加工作業班工作,對於相關規定張錫銘都很配合,平日低調,待人隨和。

矯正署回應:樂觀其成,會在研擬修法時探討可行性

《蘋果日報》報導,矯正署稍早也對此發出回應。矯正署發言人黃建裕表示,受刑人的「勞作金」收入不穩定,平均下來每月約500多元,且法規也有對勞作金只能用於監所、及使用額度等進行規範;然而,若受刑人們有意使用「勞作金」納保,矯正署表示樂觀其成,並會研擬修正《監獄行刑法》。

黃建裕指,矯正署原本就有幫忙受刑人用「保管金」代繳國民年金,2個月扣繳一次;因每位受刑人工作不同,勞作金多寡也不一樣,如果只用勞作金繳納可能不足。但他也說,對於受刑人有意願用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矯正署樂觀其成,對於金額是否足以支付等問題,矯正署會在研擬修正《監獄行刑法》時探討可行性。

喜歡這篇文章嗎?

焦家卉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