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光,亞洲首例!第一個「第一個同志共同收養家庭」在高雄誕生

2022-01-0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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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高雄的一對男同志伴侶經過近3年的訴訟,終獲法院裁定許可,成為台灣乃至亞洲第一個同志共同收養家庭。(DW)

來自高雄的一對男同志伴侶經過近3年的訴訟,終獲法院裁定許可,成為台灣乃至亞洲第一個同志共同收養家庭。(DW)

台灣2019年通過亞洲首例同性婚姻,但法律規定同性配偶不得共同收養非血緣子女。來自高雄的一對男同志伴侶經過近3年的訴訟,終獲法院裁定許可,成為台灣乃至亞洲第一個同志共同收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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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雄法院周二(4日)裁定許可,允許男同志「喵喵」收養其同性伴侶「圍圍」的養女「肉肉」,終結近3年的法律救濟,成為台灣、也是亞洲第一個同性配偶雙方皆擁有非血緣小孩親權的同志家庭。

喵喵和圍圍夢想在婚後一同養育兒女。2019年時,「圍圍」收養了女嬰「肉肉」,但依據台灣現行法規,同志伴侶僅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無法收養配偶的養子女,使「喵喵」不能獲得「肉肉」的親權。夫夫兩人上法院爭取權益後,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為,收養事件應該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因而裁定許可「喵喵」的收養聲請。

台灣於2019年開放同性婚姻,然而「跨國同婚」、「收養子女」等權益仍舊是現行法律的未竟之處。LGBTQ組織「彩虹平權大平台」指出,同性婚姻通過兩年多來,許多同志團體持續為同性配偶無法共同收養子女的問題進行修法研議跟倡議,並組成律師團來協助三組同志收養家庭爭取權益,「喵喵」及「圍圍」就是其中的一對。

彩虹平權大平台表示,這三組家庭有同樣的共通點:其中一方皆以「單身身份」收養子女,在同婚通過後跟伴侶結婚。但因為同婚專法限制同性配偶只能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非養父母的一方因此被迫走上司法救濟,向法院聲請收養「配偶的養子女」。

除了法院判決許可的這組家庭之外,另外兩組家庭在日前都已被一審法院駁回,進入抗告程序。

同志團體:正式修法為目標

同志團體雖祝賀「喵喵」順利收養女兒,但他們也表示,由於這個裁定效果只對訴訟的當事人成立,沒有通案的法律效力。這也意味著,未來其他遇到同樣狀況的同志家庭,仍須自行尋求法律救濟。

對此,「喵喵」與「圍圍」也透過臉書表示:「雖然我們這一案開了先例,但也僅適用個案;三個案件,一審的結果不一樣,希望司事官(司法事務官)不一致的見解與裁定,更證明修法及釋憲的必要性。」

兩人認為,審判不應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或違反憲法,並強調同志收養家庭的孩子,不應依家長的認同,或是否親生而有不公平的對待。

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向德國之聲表示,多數同志收養家庭目前孩子都還小,但由於只有一方有親權,使得另一方不能進行醫療相關決定、沒有育嬰留職停薪的福利,甚至在疫情期間還遇到幼兒園只准法定家長才來接小孩等狀況。

「事實上,司法救濟費力耗時,有意願和時間進行訴訟的家庭有限,」呂欣潔說,「如果工作等條件不允許,也就必須承擔這些不平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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