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回到大一憲法課」婚姻定義公投聽證 法學教授發言讓中研院學者笑了

2018-03-0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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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特:大法官已提到,婚約是限定一男一女關係

國際人權法學者、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則指出幸福盟等團體宣稱本次公投為「創制」公投的盲點。廖福特表示,所謂「創制」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情況,因此應思考:現在法律是否已規定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而從釋字748來看,大法官早已認定《民法》有規範「結婚限於不同性別的一男一女」:「大法官做的拘束應該要拘束所有公民跟行政機關,大法官已經提到,現在婚約就是限定一男一女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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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9-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甘岱民攝)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表示,從釋字748來看,大法官早已認定《民法》有規範「結婚限於不同性別的一男一女」。(甘岱民攝)

「創制應該用在立法者不作為,而不是法律已有相關規範的層次。為何要合於憲法?是要避免基本權受多數人的決定而侵害,大法官已經認定《民法》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是違憲的。」廖福特強調。

裘佩恩:憲法並沒有規範「婚姻限定一男一女」是違憲

綜合討論時間裡,下福盟法務裘佩恩質疑:「憲法主文並沒有規範『婚姻限定一男一女』是違憲的,如果違憲,各位的婚姻是不是都是違憲的呢?」中選會邀請之學者代表、中正大學財經法學系曾品傑質疑,目前《民法》親屬篇並無明文規定「婚姻應為一男一女之結合」,間接定義仍有未足,因此「將婚姻限於一男一女」是符合創制立法原則。

20180309-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安定力量律師裘佩恩。(甘岱民攝)
下福盟法務裘佩恩質疑:「憲法主文並沒有規範『婚姻限定一男一女』是違憲的,如果違憲,各位的婚姻是不是都是違憲的呢?」。(甘岱民攝)

曾品傑也點名廖福特回應,質疑憲法主文並無「婚姻定義」,為何能以釋字748作為法律上婚姻定義之依據?

對此,廖福特首先笑說:「我以為我只是鑑定人,沒想到還要來回應啊?」接著又笑答:「或許我們該回到大一憲法課的概念。憲法解釋理由書作為憲法主文的輔助工具,有實質上的約束力……我們既有的法律規範讓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情況,民法婚姻章並沒有任何法律條文規定同性婚姻者可以結婚,『法律未規定』是違憲,因此大家找不到某一條文認為違憲的情況,大法官的意思是『立法者長久多年的不作為』違憲,而現有民法必須補足這部份──這才是整個看憲法解釋的實質精神跟內涵。」

眼看現場雙方即將展開辯論,主持者許惠峰立刻打圓場:「各位,這裡不是法庭辯論啊!」許惠峰強調,中選會舉辦本場聽證會的意義在於當作一個理解公投案內容的程序,釐清公投案究竟屬於創制還是複決,由於現在憲法比較隱約模糊,因此「我們希望把議題透過社會公投,達到比較大的共識」。

許惠峰:法律因應時代改變,人權一定要保障

各界同運團體指出「婚姻定義限為一男一女」、「同性婚姻另立專法」等公投案已有違憲與歧視的問題,對此許惠峰則回應:「法律因應時代改變,人權一定要被保障……過去法律讓同性朋友覺得被阻礙,到底我們要用怎樣的制度平等對待我們同性朋友?我們同性的朋友,不要以為提了這個議案好像是在排斥他們,我們要建構比較和諧的公民社會,大家比較平等、比較尊重。」

最後許惠峰於3點半左右宣告第一場聽證散會,並表示相關會議記錄都會在隔日上午9點公佈於中選會閱覽室開放閱覽。第二場聽證會則於下午4點開始,前半場仍對「婚姻定義」問題爭論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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