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職場親密暴力看社會與法規的缺失

2021-12-1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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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不只會出現在家中,也可能發生在職場上,影響受害者及周圍關係人的工作狀況。示意圖。(資料照,取自Pexels)

親密關係暴力不只會出現在家中,也可能發生在職場上,影響受害者及周圍關係人的工作狀況。示意圖。(資料照,取自Pexels)

成為社會新鮮人1年多以來,遭遇過幾次身邊同事因為情感問題導致工作效率不佳,除了盡可能給予更多的關心,也讓我開始關注相關的議題;現代婦女基金會曾針對職場親密關係進行調查,發現親密關係暴力的案發場域除了兩造住家外,工作場域也有1成,7成的受害者會因為情緒不穩定無法專注工作,而2成多的受害者只能選擇離職來遠離,除了受害者的工作品質大打折扣,受害者的同事也有1成多會收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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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工作環境成為了親密暴力的案發地,親密暴力若延伸到職場也是當前不可忽略的問題,加之近期立委高嘉瑜遭受親密暴力的事件持續被報導,我認為如今是建立社會大眾對親密關係意識的關鍵時刻。

20211201-遭男友家暴的立委高嘉瑜1日舉行記者會。(柯承惠攝)
遭林秉樞施暴的立委高嘉瑜(見圖)1日舉行記者會時潸然淚下。(資料照,柯承惠攝)

社會風氣不足 《家暴法》後援匱乏

婦女救援基金會曾經針對家庭暴力議題街頭訪問過不同年齡,發現如今各年齡層都對「家庭暴力」有基本的了解,然而卻會因為較為保守、以維繫家庭和諧等理由選擇隱忍,《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23年來,傳統「清官難斷家務事」的思想確實被逐漸打破,親密暴力議題也從社會事件上升到了法律的位階,然而從訪談中也可以看出,從「知曉」到「作為」還需要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除此之外,《家庭暴力防治法》也有其待改進的部分,當社會普遍已經有對家庭暴力的認知也明白該如何申報,奈何當前社工不足,舉例來說台灣家扶基金會社工,負責上限為25案,然而公部門社工個案量沒有限制,大約一個社工就要負責35案,超過負荷也需要咬牙苦撐,這樣的工作條件,使得社工
很難深度了解案情,流動率也高。

改變社會主流意識 應從媒體做起

在台灣新聞媒體上總會將親密暴力的社會事件二分受害者與加害者雙方,並冠上「莽夫」、「家暴男」等標籤,持續固化甚至強化男性為加害者的形象,然而,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在10年間家庭暴力的男性的受害者從17%升至28%。無獨有偶,台北市在2015年家庭暴力男性的受暴者占了全體的30%,人數跟比例都有成長的趨勢。

由此可見,新聞媒體在報導上需要減少父權社會的意識形態,面對相關事件報導時,減少對受害者或加害者的性別描繪,尋求兩性平等的建構,長此以往,才可以讓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再被用「性別」而有所區別對待。

《家庭暴力防治法》至今已過23個年頭,從綜觀角度分析,社會確實因為法律的制定、教育的宣導而讓我們對於親密暴力顯著的意識養成,因為立委遭受家庭暴力而讓這個議題獲得更多的關注,我想這是我們回頭檢視並改善當前缺失最好的時刻。

*作者為網路行銷公司社會新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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