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南投幼教師的困境

2021-12-0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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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曾於2019年5月21日召開「幼托照顧要品質,即刻降低師生比」記者會,但幼兒園師生比自民國70年至今仍維持1比15的高比例。(資料照,顏麟宇攝)

全教總曾於2019年5月21日召開「幼托照顧要品質,即刻降低師生比」記者會,但幼兒園師生比自民國70年至今仍維持1比15的高比例。(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灣幼教師生比從民國70年以來1:15就都沒變過,幼教師的處境一直都是相對艱辛,必須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同時兼顧教學和照顧責任,但在這個問題之下,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制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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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教育部在原師生比下補助一名增置教保員給各園所,在目前的人力配置下有這個增置人力的支援算是解了燃眉之急,但問題來了,當增置教保員需要請長假的時候怎麼辦?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規定在符合師生比情況下得以原有教保服務人員代理,因此南投縣政府以經費拮据為由拒絕學校因增置教保員請假請代理教保員,其中包含產假、病假、事假、喪假、婚假等等,即使超過3個月也不准,因為師生比仍符合1:15,而且還曾經公開表示即使正式教師請假也不得聘代理,甚至連發文要求幼兒園務必派員的研習也不准幼兒園聘代理。

從各縣市來看許多縣市政府也因經費考量做出限制,但至少還可以在不逾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額度內,聘用職務代理人,但南投縣政府卻是一概不准,除非是留職停薪才准聘代理,有園所不斷反映,縣府卻表示學校如果真的要聘代理就要自籌經費,不能從人事費預算支應,然而學校幾乎是沒有能力自籌經費的,當然南投縣政府這樣做是合法的,但這讓南投的公幼教師苦不堪言,在幼教教學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南投縣政府不但沒有協助反而雪上加霜。

或許有的人會覺得少一個老師還好,我舉一個例子就好,幼兒園收45個幼兒,總共有3師1教保,平均一班2位教師,假設教保員在15人的那班,雖然法規是1:15,公幼仍會讓2個老師進班,因為任何人都知道1個人帶班是很困難的,幼兒園是全日照顧教學,即使吃飯睡覺都必須有人陪在小孩身邊,光上廁所就很困難了,當增置教保員請假後,幼教師就回到一人帶班,當然幼教師是有辦法克服的,問題是當時間長達1個月以上甚至3個月以上呢?

且通常這樣的情況會是園主任進15人那班,因為可以在班級穩定時抽空辦理園務行政,當剩園主任一人,必須同時帶班同時兼顧行政,除非小孩午休沒有任何狀況,否則一律只能晚上回家辦理。

一個才2班的國小附幼行政能有多難呢?確實若單以工作量而言不算多,但也絕對非一般人所想的容易,因為公幼再做任何事情都必須符合法規、行政規章甚至還有些國小的行政內規,光是核銷活動費、材料費就要經過層層複核,其中可能還涉及財產財物管理、政府採購法等規定,部分學校教保員人事費之核算、核銷也是交由幼兒園主任負責,有時縣府還會強迫幼兒園參加指定研習等等,另外因為南投縣政府編列學校預算公幼業務費預算只編列建築物、消防檢查費用和辦公費一班一年約8,000元,因此公幼教室若真的需要修繕除非國小願意共用預算否則只能等教育部的設施設備改善,而向教育部申請補助除了要繕寫計畫書、編列概算還要與建築師或廠商討論等等還有許多雜事不勝枚舉,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下教保品質能夠改善嗎?

或許只要降低師生比,以上這些都會獲得根本的改善,但討論了這麼多年都沒有結果,而最近教育部又大量補助準公共化,感覺降師生比又更加遙遠,我只希望至少南投的公幼師能夠擁有較好的工作環境以提升教保服務品質,然而產假動輒2個月有時連帶事假病假可能長達3個月都不准聘代理真的嚴重影響現場,疲勞轟炸下教保服務品質是相當堪憂的,且教育部相關函釋也並沒有強制不能聘代理,全縣教保員人數不多,每年請產假的人數也不多,在這樣的情況下聘代理教保員縣府真的沒錢嗎?更何況扣除教育部補助額度差額搞不好要出的錢又更少,甚至不用出。

*作者為幼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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