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從退役少校翻牆及永順艦案,省思國軍紀律

2021-11-2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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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男女獨處一室(進去艦長室)、維修電腦超過3小時(2021年7月30日23時55分至31日3時15分)」,請注意其起始「時點」是近午夜12點,還講「進艦長室維修電腦?」顯然又是一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唯有國軍不知」的奇怪情況。而報告認為:「查『尚無不當言語及行止』」、「洪姓艦長及蔡姓女士官深夜共處一室,雖為執行公務,並經還原、調閱警監畫面及查詢巡查官兵,尚查無兩人有不當行止。」這不就跟筆者之前撰文預測一模一樣?(拙文:女士官深夜進艦長室「修電腦」?海軍說法現四大疑點)當「詢問洪前艦長及蔡女」,兩人當然是口徑一致回應「(我倆)戮力從公、焚膏繼晷的在深夜努力修電腦長達3小時!而且時間不長,深夜短短修3小時而已。」還是邱部長及海軍願意回應筆者,國軍已經「戮力從公」到「女性士官應該深夜去艦長室維修電腦3小時到凌晨3點?」有這種國軍以及審酌其思維及調查模式,也真不知道還要說什麼?海軍該調查報告稱「艦長與女士官共處一室是執行公務」,請問這不是睜眼說瞎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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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洪前艦長「誤刪(格式化)全艦監視器畫面(2021年「8月4日」8時20分,操作艦上警監系統時,『誤』將近3個月資料格式化)」,這理由誰相信?至少筆者是不信的,或許國軍高層深信不疑,只是不知道民眾有多少人是相信「艦長親自『誤刪』近3個月的監視器畫面?」話再說回來,假設真的是誤刪,這種專業的艦長,連監視器資料操作(夠簡單吧?)都可以誤刪,那「艦艇上飛彈、精密儀器或軍事資料呢?是不是也來誤按、誤刪一下?」誰敢用這種國軍艦長菁英?只有蔡政府、邱部長、海軍司令敢吧?還只是記「申誡乙次?」

生活隨處可見的監視器,現代人有如生活在傅柯的圓形監獄。(圖: CameraCharlie@flickr)
這種專業的艦長,連監視器資料操作都可以誤刪,那「艦艇上飛彈、精密儀器或軍事資料呢?是不是也來誤按、誤刪一下?」。(圖: CameraCharlie@flickr)

永順艦該案之行政懲處,除將「洪蔡二員調離現職外」,海軍調查報告結論認為,艦長室深夜維修電腦案是執行公務且查無不當,僅屬「時間不當及違反男女獨處一室之規定」,爰將洪前艦長「記過兩次」及蔡女「申誡兩次」,另洪前艦長誤刪監視器畫面資料核予「申誡乙次」。老實說就是不痛不癢,就此揭過,至多在宦途上冷凍一段時間而已。或有民眾認為其實也沒什麼,或就兒女私情?但公務人員「尤其是軍人」,應有其職務及職責所在,此點懇請深思,也請觀察「洪員誤刪」乙事,或可查見其嚴重弊端之虞。

懇請國軍對軍紀慎省及戒慎

蔡政府近年的國軍軍紀,有少將燒錢、少校府前下跪(拙文)。當軍備局前少將張大偉收賄燒錢台幣2000萬,其事涉(興安專案)空軍作戰指揮部之重大國防專案,而海軍永順艦深夜維修電腦,艦內監視器畫面還被艦長誤刪?陸軍司令部通資處前少將處長羅賢哲遭色誘販賣情報被判無期徒刑,國防搖籃的國防大學授課時上演活春宮?再加上這次海軍教準部退役少校陳男「持假證件進入營區趴趴走?然後翻牆進入教準部辦公室」,海軍居然還敢自稱:「無門窗毁損及物品遺失?」筆者請問:「陳男在營區趴趴走約1小時左右?」可以做多少事情?難道是散步嗎?國軍軍紀鬆散到這種地步,真令人髮指。

若凡事厥以掩蓋偽飾,懇請回頭觀察本次陳男該案(11/15)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強調:「本部已檢討疏責人員懲處,並全面強化辨證及複式檢查機制,納入衛哨勤務訓練及案例宣教,並通令各單位強化門禁管制作為,杜絕類案再生。」國軍屢以該種「檢討、懲處、強化(教育宣導)、杜絕再犯」,當「一看、再看、三看,乃至看到不想再看?」真的有用嗎?陳男該案,真正的問題在於國軍為何會讓「持偽造證件之人員進入營區?」以及「非軍人進入營區後,至少約1小時均無人察覺?」當由以上兩個角度為仔細思考,就不難發現國軍現況之軍紀渙散、鬆散及欠缺管控監督,豈是軍方所稱強化門禁管制就了事?更不用說「海軍教準部已設有崗哨,陳男還可以『翻牆』進入如入無人之境,直到離開竟然無人察覺?」這消失的1小時有多麼恐怖及駭人聽聞?懇請國軍慎思、慎省及戒慎改進之。不然再怎麼談國軍紀律都是空談,不是麼?

*作者為執業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第15屆人權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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