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從退役少校翻牆及永順艦案,省思國軍紀律

2021-11-21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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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合理懷疑陳男身上攜有手機或電子設備

陳男輕易進入軍區(含門口崗哨),最簡單就是「檢視11/12當天從崗哨進入時的監視器畫面」,請問陳男持軍官之偽造證件,哨兵是否有依程序認真檢查?答案相信任何人都清楚,必然可以合理懷疑陳男有夾帶「手機或錄影電子設備」進入營區。當然,陳男若到案時都會否認,然而真正關鍵是「監視器畫面拍攝的客觀事證?」(可推測某人或只會說「我什麼都沒帶,我只是深夜到營區散步。」、「那為什麼要到營區散步?」某人或答:「我很懷念以前軍旅生活,進來緬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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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海軍教準部辦公室門窗均上鎖及無物品遺失?

「陳男進入該辦公室意圖或目的是什麼?陳男甘願觸犯刑責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國軍天真的對外聲明:「辦公處所『均』已上鎖且無門窗毀損及物品遺失。」怎感覺國軍講得跟深夜的學校教室一樣?左營軍區是軍事重地,遑論陳男若是目的在於竊取軍事機密或文件,哪裡還需要「取走」?此類在軍營遭竊取機密的情況「誰會傻到破壞門窗或門鎖?」更者,誰知道陳男拍照、攝影(密錄)了什麼?或用隨身碟下載了什麼?然後,國軍當然一概予以否認。

第五點:陳男進入營區後之監視器畫面?

陳男進入營區後,其客觀上必然有「路徑及動線」,此部分無論陳男多麼熟悉環境,就起點之入口崗哨一路觀察追蹤,必然可以檢視出路徑軌跡,並配合時間(時點、期間長短)而構畫出「陳男當日之進行路線及所停留時間」。以上就客觀圖表(地圖),可以配置出「監視器位置」、「畫面」、「陳男路徑」及「停留時間」等,就留待軍方及檢警依法處理。但就怕畫面又莫名其妙沒照到或是消失了?

中華民國海軍左營基地,左營軍區(Solomon203@Wikipedia / CC BY-SA 3.0)
中華民國海軍左營基地。(Solomon203@Wikipedia / CC BY-SA 3.0)

以上諸點外,其他例如:哨兵報案卻未提供警方監視器畫面,檢方到底要偵辦什麼?雖然合理懷疑陳男非法刺探公務秘密或竊取軍事機密,但必須要有證據不是嗎?難道真的只能「期待從陳男查扣的手機中找到罪證?」

或者軍方一再三申五令、檢討再檢討,本案從上級長官「震怒」到「邱國正暴怒」,大概可以看出端倪。但筆者提出一個比較有趣的觀點,觀看陳男該案新聞稿時,筆者有種熟悉感?後來一查,海軍(2021/4/20)有則新聞稿一樣是「海軍教準部」所屬吳姓士官竊取他人帳號並登入「國軍人力管理系統(吳男已遭汰除)。其新聞稿用語最後一句也是「以杜絕類案再生。」難怪筆者覺得很眼熟。衷心期盼國軍僅此二案,於往後均「杜絕類案再生!」

(取自海軍官網)
(取自海軍官網)

永順艦長與女士官深夜共處一室執行公務?

「永順艦洪前艦長與蔡姓女士官深夜於艦長室維修電腦3小時,今年10月下旬查無不當悄悄結案了。」同樣的也是重大軍紀問題,攸關國軍軍紀鬆散或嚴重失控。微妙的是,國防部及海軍對本案「均未對外說明或發布公開新聞稿」,僅由媒體(10/25)簡單的報導。我們來看看海軍官方的調查結果。先前其新聞稿(9/6):「蔡士進入艦長辦公室係維修公務電腦,惟時間實屬不當。」請思考到底有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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