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3日,一名國中學生從住家墜樓,當下失去生命跡象。媽媽表示,兒子一早起床就說不想上學,而且道別出門時還眼泛淚光。短短的一個月內,還有四則也是12到18歲跳樓輕生的報導(8月13日、8月16日、9月3日 、9月13日),總共造成3死1重傷。頻率這樣密集的輕生,我之前從來沒看過,老實說,對青少年輕生比新冠肺炎更可怕。
台灣青少年族群自殺死亡率連續20年攀升,2019年15至24歲更有高達257人輕生;15至24歲的自殺通報率從2016年4365人次至2020年1萬659人次,上升了快2.5倍,2020年已占所有自殺通報的26.4%;各級學校通報學生自傷人次更呈現倍數增加。
監察委員范巽綠、林郁容、紀惠容、蘇麗瓊在2021年8月的報告指出,學生自殺死亡原因以「憂鬱症及其他精神疾病」為大宗、「感情因素」及「學校適應」較為常見。但是在健康教育中,對於「憂鬱症及其他精神疾病」的介紹其實非常的少。雖然在學校的輔導體系中,對輔導老師跟駐校心理師一直有繼續教育,也有工作坊討論「憂鬱症及其他精神疾病」,但是以成敗論英雄的話,整體系統的運作是該被好好檢討。
青少年自殺防治重大障礙:家長知識與觀念不足
長期以來,輔導老師跟駐校心理師的專業度、經驗值一直是個大問題。另外,根據《心理師法》第13條,明定精神官能症、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治療,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照會或醫囑為之。學校在照會跟轉診方面往往做的不夠確實,造成醫療協助無法即時的提供,這不是學校諮商輔導體系的不夠積極而已,更大的問題往往來自家長的排斥心態。
像9月13日國中學生墜樓,媽媽還會表示,兒子道別出門時還眼泛淚光,但是媽媽也只能心理不安地,看著小孩就此踏上不歸之路。以前類似的案件,絕大多數父母的回答都是「看不出跡象,都好好的,不知道為什麼?」這其實反映的不是父母對小孩的不關心,而是父母對憂鬱症的缺乏認識,甚至對精神疾病的排斥跟潛意識的漠視。當社會把憂鬱症歸類為「不堅強」、「不努力」、「不知足」,父母親對於看精神科就有疑慮,這樣小孩怎敢表達自己的憂鬱?學校怎樣及時轉診跟積極處理呢?

就像很多的得了恐慌症的病人,終其一生可能都得不到適當的治療,因為都在心臟科用鎮定劑控制症狀,一沒了藥恐慌立即發作。以前沒轉診給精神科,或許跟其他科醫師太忙、醫學教育疏漏了精神疾病,甚至跟其他科醫師本身鄙視精神醫學有關。但是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病人會問:「醫師,你為什麼要轉診我去看精神科醫師呢?我又沒神經病。」當這樣的事情發生過幾次,其他科醫師應該就不會自找麻煩要病人轉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