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李香蘭傳奇 中日恩怨象徵

2014-09-20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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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蘭,本名山口淑子,一九二零年二月出生於中國東北奉天附近的北煙台(現遼寧省燈塔市),不久舉家遷往撫順。其父親山口文雄任職於滿洲鐵道公司,在平頂山事件中,因其會講流利的漢語以及在撫順有許多中國朋友,而被當時日本憲兵懷疑為「通敵抗日分子」,隨後山口文雄一家遷居瀋陽。山口淑子從小天生麗質,既能說漢語又有美妙的歌喉。在十三歲時,她認了其父的中國同學、時任瀋陽銀行總裁李際春為養父,由此得名「李香蘭」。並被偽滿洲奉天廣播電台看中,在《滿洲新歌曲》節目中演唱了《漁家女》、《昭君怨》和《孟姜女》等中文歌曲,一炮而紅。一九三四年,李香蘭又以其父結拜兄弟、時任天津市長潘政聲乾女兒「潘淑華」之名,進入北平翊教女中學習,提高漢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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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期間,日本為了在滿洲推行「日滿親善」和「五族協和」的懷柔政策,正急於尋找通曉兩國語言的演唱偶像。李香蘭以美貌與中國語的演唱天賦,很快成為滿洲國日本政府的重要培養對象。一九三七年,十七歲的李香蘭就被招募到滿洲映畫公司,包裝成為「懂日語的中國少女影星」,由此開始了在奉天廣播電台和滿洲映畫的演唱及演員生涯。她在出演第一部影片《蜜月快車》後就脫穎而出;其後,更主演了《支那之夜》並為《蘇州夜曲》以及《我的夜鶯》、《白蘭之歌》等電影擔任主唱。李香蘭也曾出色扮演?麗溫柔的中國女子愛上日本男人,因此形象迅速竄紅,成為了當時頭號演藝新星。

一九四一年,李香蘭首次到台灣巡迴公演,當時台北街頭處處掛起「世紀之寵兒李香蘭來台」的廣告標語,掀起台灣史無前例的追星浪潮。

台灣公演場場爆滿

在台北「大世界館」公演五天,場場爆滿。觀眾見戲館人員拉起鐵門,一擁而上發生推擠,一切的騷動,都是為了看李香蘭在電影中場的三十分鐘演出。同年二月,在李香蘭回日本演出中,同樣在日生劇場出現了被七圈半影迷團團圍住的火爆捧場。

一九四二年,李香蘭到上海發展,為中華電影公司、中華聯合製片公司、滿映拍了經典電影《萬世流芳》,並主唱電影主題曲《賣糖歌》及插曲《戒煙歌》,使之紅遍全中國。一九四四年,李香蘭更以演唱傳世之曲《夜來香》,而成為了與周璇、姚莉、白光等齊名的上海灘「七大歌后」之一。日本戰敗後,李香蘭以漢奸罪被逮捕,後因其日本公民身份無罪釋放。

李香蘭於一九四六年二月返回日本,為日本東寶、松竹等電影公司拍攝了《我一生中最光輝的日子》和黑澤明導演的《醜聞》等影片。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李香蘭還到香港與邵氏兄弟電影公司合作拍攝了《金瓶梅》和《白夫人的妖戀》等電影。一九七四年,在時任親中派首相田中角榮及自民黨支持下,李香蘭首次競選參議院並連續當選三屆參議員。一九八七年,日本新潮社出版了《李香蘭我的前半生》。一九九四年,李香蘭在其自傳《戰爭、和平與歌》中說:「一個被時代、被一種虛妄的政策所愚弄的人,如果噩夢醒來後,能夠有機會對當時的所作所為進行反思,或加以說明解釋,也是幸福的。」二零零五年,李香蘭還發表長文,勸誡時任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不要參拜靖國神社,因為「那會深深傷害中國人的心」。

日本四季劇團以反戰與和平為主題,從一九九一年起將李香蘭傳奇波瀾的人生故事以音樂劇形式搬上舞台,上演不衰。至今為止,該劇在東京、大阪、名古屋、福岡和京都等地公演了八百六十場。此外,該劇在一九九二年中日恢復邦交三十週年之際,還首次在中國北京、瀋陽、長春和大連巡演十六場。一九九五年起,作為紀念戰後五十週年特別公演,該劇開始招聘中國演員參加演出,由此加深日中演員之間的合作。

數年前,亞洲週刊記者曾在四季劇團的東京浜松町秋劇場,與李香蘭共同觀劇。

曾與亞洲週刊記者觀劇

在演出結束後的採訪中,李香蘭說,回顧日本發動的那場侵華戰爭,那真的是場愚蠢的戰爭。它奪走了多少人的生命,特別是年輕人的生命。日軍在中國犯下了深重的罪惡,將心比心,「假如我是中國人,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也會厭惡日軍的」。所以,作為從戰爭中活過來的人,《音樂劇李香蘭》要告誡年輕人:和平並不是那麼輕易得到的。要珍惜和平,要反對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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