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地溝油風暴 毒害兩岸四地

2014-09-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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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不到一年,在大陸生產康師傅方便麵馳名的頂新集團旗下味全兩度身陷黑心油風暴,去年十一月味全二十一項油品摻大統黑心油,被民眾罵翻,董事長魏應充、總經理張教華等因此均涉及詐欺等罪,尚在檢方偵辦中,如今再爆用餿水油製造食品,肉鬆、肉醬、瓜仔肉等十二項產品中槍下架。官員痛斥味全「罪無可恕、罪大惡極」。味全一年內兩度出包,從橄欖油含銅葉綠素事件到餿水油,均未善盡把關及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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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出包,頂新已是累犯。二零零八年,頂新在大陸使用自來水假造礦泉水販賣被踢爆;隔年頂新出口到大陸的味全奶粉,被檢驗出有「阪崎腸桿菌」。但這些食安事件並未讓這家員工人數近四萬人、年營業額超過百億美元的大企業深刻反省,仍一再欺矇消費者。諷刺的是,頂新當年在彰化縣永靖鄉以油品起家,卻接連在油品出包。

消基會指出,台灣對黑心商人的罰則太輕,幾乎無法發揮嚇阻作用,導致食安危機接二連三爆發。餿水油事件爆發後,主嫌郭烈成被法院裁定以五萬元新台幣交保,不少民眾直呼太離譜,在輿論壓力下,才遭收押。

去年大統長基販賣假油大賺黑心財案,智慧財產法院七月二審宣判,董事長高振利十二年徒刑、罰金三千八百萬元新台幣定讞。在此之前,大統曾遭彰化縣衛生局開罰十八億五千萬新台幣。大統不服後提訴願,衛福部認為大統已進入司法訴訟,基於一罪不兩罰,刑事罰優先原則,決定撤銷行政處分罰款,換言之,高在油品中攙入有致癌風險的銅葉綠素、棉籽油,賺了十九億新台幣,卻只須繳三千八百萬罰款,根本不痛不癢。

法律無法嚇阻黑心業者

台灣現行的食安法只規範「結果犯」及「行為犯」,對「危險犯」並無罰則。去年假油事件爆發,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就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希望加重現行罰責,將「危險犯」列入可罰範圍,但並未通過,因很多立委認為必須要看到食安致死的犯罪事實才有刑責,但食安問題卻往往要日積月累才能看到具體的傷害,導致黑心商人心存僥倖,一再以身試法。

最近台灣災難頻傳,空難、氣爆、餿水油,民眾只看到馬政府像個救火隊員,疲於奔命,總是在事發後才說要認真檢討,卻無法防患未然,導致災難一再引爆,對社會造成最大危害,民眾不禁要問:這個政府究竟能給民眾什麼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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