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每天的小事,就是實踐人生的大志

2014-06-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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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2年前的《能被小用,才是大才》後,老爺酒店集團執行長沈方正在今年6月推出第2本著作《勇敢立大志,彎腰做小事》。當中除了收錄這段期間他在服務現場的所見、所聞、所思外,這10個字,也總結出進入這一行半甲子以來,一直引領他前進的工作哲學,及對後起新血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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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礁溪老爺酒店在《天下》雜誌金牌服務業調查中,再度拿下五星級旅館的Top 1。今年老爺酒店集團也首度進入《Cheers》雜誌「2014新世代最嚮往企業100強」排行榜中,名列第47。在沈方正帶領下,旗下飯店即使規模並非業界最大,卻自有獨到的品牌形象與標竿地位。

就算已做到CEO等級,沈方正仍然充分享受著服務客人的樂趣。飯店裡不時可見他穿梭其中的身影,搭配大老遠就可聽見的招牌爽朗笑聲。正是從這些深入第一線的互動、觀察、領悟,淬取出28則發人深省的小故事,再從字裡行間,轉化出足以激發能量的大道理。

透過這本新書,這次沈方正想傳遞出什麼?他始終熱血的DNA從何而來?對於讀者,他又會建議如何使用這本書?暫且放下《Cheers》專欄作家的身分,沈方正漫步進入了我們的「總編輯會客室」,先來說說屬於這本書的故事。

為什麼認為「勇敢立大志,彎腰做小事」很重要?

回想起來,每個人小時候立的志向通常最遠大,可是漸漸長大、進入社會3、5年後,這種志氣反而慢慢消磨,到最後,可能只剩下存點錢、買個房子,甚至放在今天的環境,有時候連這樣也覺得遙不可及。

隨著人生歷練愈深,這幾年來,我愈發體會到,所謂立大志,其實是從實踐每天的工作開始。比方我做服務業30多年,每天都想著幫忙別人,想著可不可以「做多一點」,這個意念自然而然成為心中堅定的志向,而在認真做到後,幫助了顧客、部屬、上司,不管收入、成就感或是其他想追求的部份,也就跟著從中得到回收。

我想講的是,把事情做好,在「做」的過程中,慢慢領悟出各種道理,是個了不起的志業。把小事做到精,需要勇敢、需要忍耐、需要堅持,這就是我定義的「大志」,而不是一開始就想著要當總統或總經理、董事長。

「立大志」和「做小事」怎麼跟工作熱情產生關聯?這也是你對服務總是充滿熱血、始終熱情不輟的祕密嗎?

在服務業工作,每天都像重新開機,來的客人不一樣,狀況也不同。可能有人稱讚你,但也可能有人責難你,即使根本不是你的錯。面對形形色色的各種情境,如果沒有熱情,怎麼持續做下去?

小事,是點點滴滴盡其在我的努力;大志,是當中想把工作做好的志氣。只要有了這兩項,不管外在影響是什麼,都不會帶來過不去的挫折,因為你始終相信,只有把事情做好,才能彰顯價值還有對社會的貢獻。這就是關於「大志」和「小事」在熱情上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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