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真相再揭 張思之新書披露內情

2014-05-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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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之說,鮑彤案有個背景,就是李鵬非要整鮑彤,張思之想透過為鮑彤辯護,觸動一下整人的人。他說:「在『六四』事件中,李鵬和陳希同公開造謠,目的是為了害人,這不能容忍,所以要觸動一下,別的律師這樣做難度很大。我辦當然也有風險,在這點上我的思想準備比辦王軍濤案還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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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彤案是「六四事件」的大案之一,同樣,王軍濤案也是一樁大案。張思之自稱,王軍濤案是他第一個政治案件(林彪、江青「兩案」不能作數)。王軍濤,一九五八年生於北京,畢業於北京大學,為中國民主活動家。八九年十二月四日,中共主要喉舌《人民日報》指責其「煽動、組織、指揮反革命暴亂的重要案犯」。王軍濤曾任北京《經濟學周報》副主編。六四事件後在國內逃亡。九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捕入獄,以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十三年。九四年,王軍濤被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直接從監獄送飛機飛往美國。零六年,王軍濤獲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擔任紐西蘭坎特伯雷大學當代中國的文宣與思想工作研究計劃的博士後研究員。現居美國的王軍濤,二零一零年與王有才一起當選為中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共同主席。

從王軍濤案看學運領袖

說到王軍濤案,張思之說,有位學運領袖的證詞很不光彩。他查閱卷宗,特別留意幾個主要的學運領袖給控方提供了什麼東西。沒料到,其中有份供詞一副奴顏,說法駭人聽聞:「我在天安門廣場的一切行為,我在指揮部的一切作為,都受王軍濤指揮」,「王軍濤是我的教唆犯」。很長一段時間裏,張思之對此人很不諒解,甚至後來有人請張思之為他辯護,張思之毫不猶豫找藉口回絕了。他認為,坐了共產黨的牢,頂不住,交代問題,他不但理解,而且會諒解,要允許人性有弱點。關鍵是不能拉扯別人墊背,更不允許害人,那是背叛,更何況你這是「惡毒攻擊」,自命領袖,統領「學界」,怎麼還受人「教唆」?什麼叫教唆犯?官方都給他加不上這個罪名嘛。張思之說,「現在不必點出那位領袖大名,他年輕,還要做事,該給他留點餘地。至於是否自省,那是他的事」。

張思之說,一對比就見高低。有份審訊筆錄,王軍濤對公安講:「有關別人的問題,你們已經問了我幾十次了。我明確告訴你們,今天談這個問題,這是最後一次,今後不再談了。我可以說的是:凡是涉及別人的問題,統統以對方講的為準,我承擔責任,不必再問我。」張思之說,誰曾見到過這樣的證詞?擲地有聲,光明磊落!人格上的差別多麼大。

張思之答應為王軍濤辯護之前,並不認識王軍濤。張思之知道一九八零年北京大學生競選風潮,但並不知道王軍濤是競選活躍分子。後來才得知王軍濤在學術界、知識界的份量和影響,他大驚而自嘆孤陋寡聞。透過會見接觸,張思之加深認識王軍濤,從而形成重要觀點:王軍濤之所以上天安門廣場,是執行中共中央統戰部黨組織交給的任務,說服學生退場,為歡迎戈爾巴喬夫訪華準備條件,結果沒能完成,當了閻明復他們的替罪羊。幫助黨組織執行任務,反而成了罪人,這是黑白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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