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所謂「洩露國家秘密罪」,是指控鮑彤的頭條大罪。當時,京城戒嚴,軍隊進城,戒嚴令下達,趙紫陽辭職等等,在公布前都是國家機密。亞洲週刊早於兩個月前就率先獲得張思之的這部《行者思之》書稿。在書中,張思之說,一九九二年七月十四日,他與楊敦先教授一起去秦城監獄,作為律師第一次會見了「八九零一」,即鮑彤在獄中代號。鮑彤對張思之講述了所謂「洩露國家秘密罪」的來龍去脈。他說,八九年五月十七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開會,會上鬥爭激烈,趙紫陽表示:「現在的組織決定,我很難執行。」鄧小平當即講了一句:「你現在還是總書記哦!」
張思之認為,鄧小平的這個表態對鮑彤案非常重要,它表明,五月十七日鄧小平還沒有下決心免去趙紫陽職務,還讓趙紫陽把責任承擔起來。儘管國法、黨規都沒有賦予鄧小平這樣的特殊權力,但當年的實際狀況就是他說了算,他承擔著「太上皇」的職能。
鮑彤告訴張思之,趙紫陽當時沒吭聲,會就散了。人都走了,李鵬沒走,追著趙紫陽說:「紫陽同志,你要小心,你身邊有壞人,有洩密的問題。」趙紫陽後來跟鮑彤講:「我知道他是在影射你,就回了他一句:李鵬同志,講話要有證據。李鵬說,『我有證據,但現在不往外拿』。」
李鵬在《李鵬日記》裏描述說,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李鵬與學生代表對話時說:「同學們提的這場事件的責任、性質問題,我理解。我作為總理,共產黨員,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但今天在這裏不講……」。「這裏不講」就是「現在不拿」的意思。
張思之在書中說,趙紫陽聽李鵬說有證據,就問鮑彤:你到底在外面幹什麼了?有沒有問題?鮑彤說:「紫陽同志,請你放心,我一點問題也沒有。」趙紫陽說:「好,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接著,趙紫陽告訴鮑彤,「政治局常委會上決定戒嚴,我服從,但我執行不了。因此考慮辭職,你現在替我起草一個辭職書。」鮑彤當場一揮而就,趙紫陽一字未改,說「好,就是它」。辭職書拿給時任國家主席楊尚昆,請楊尚昆轉鄧小平。楊尚昆一看急了:「紫陽同志,你不能這麼幹,這麼做不是授人以柄、火上澆油嗎?無論如何得收回去。」趙紫陽考慮到楊尚昆講得很誠懇,當晚收回了。
鮑彤做完此事,回到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隨即臨時召開會議,說這麼晚把大家請來,是因為情況可能會有變化,「我也許不會再跟同志們一起工作了,今晚的會可能是最後一次。今天講這個,只是對大家負責,不對外」。有人就插了一句,說咱們內部不會有叛徒。恰在這時進來一個人,恰是第十三名,於是有人開玩笑說:這不是「猶大」來了嘛。就是這麼一個會,鮑彤在會上一字未提趙紫陽的工作,根本不存在「洩露趙紫陽將要離開總書記崗位的機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