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在英國科學作家古倫姆斯(David Robert Grimes),大作《反智》(The Irrational Ape)提出:韋克菲爾德醫師在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散播:「麻疹疫苗會導致自閉症」的謬論,後經調查記者迪爾深入調查後,戳破其利益糾結之弊病,之後英國一般內科學會更認,為前開期刊證據造假,故撤回論文,終止了這場鬧劇,確屬純粹謠言。
是以,若單以未符合前開法定要件的人體試驗結果,率認「混打疫苗」有安全性與有效性,毋寧是將全民安危係於『學術良心』,能夠說不是孤注一擲?
且依英國醫學記者,勞拉斯賓尼(Laura Spinney)《蒼白騎士:1918年西班牙流感如何改變世界》(Pale Rider: The Spanish Flu of 1918 and How it Changed the World)專著:20世紀上半葉,醫療研究人員常為實驗,真「神農嚐百草」自己感染病菌,甚或有為此感染霍亂者,冒極大風險。
今日台灣若要混打疫苗,不是每個人都有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地位,無須強求同等勇氣;況且,臺灣鼓吹混打疫苗者,亦無前開科學先驅,自我犧牲精神;何以在「混打疫苗」處,慷你、我與全台灣人之慨?
進口足量疫苗,避免冒進混打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於新聞稱:WHO僅建議,各國按照一般標準的方式施打疫苗,也就是第一次打什麼廠牌,第二次就打什麼;WHO也尊重各國依照疫苗到貨情況與各國內部小型數據實驗數據,去混打疫苗。
羅一鈞又補充,國內也有看到報導稱,台大正展開混打的院內小規模研究,可能2、3個月後有結果,屆時會再提供有效性跟安全性的數據,以做政策改變的參考。誠哉斯言!關鍵在:「足量安全疫苗」,若人民偏好莫德納(Moderna),施打數字上亦有反映上情,第一劑與第二劑皆屬同種疫苗,何須擔風險混打?且若無具體成果,以及合乎人體試驗法規,又豈能冒進?
無論杜正勝教授,抑或已故的民主先驅李敖之好友謝聰敏先生,皆極力推薦《戰國策》,認乃智慧結晶,筆者引用為結:《戰國策》〈秦三·范子因王稽入秦〉:「良醫知病人之死生,聖主明於成敗之事,利則行之,害則舍之,疑則少嘗之,雖堯、舜、禹、湯復生,弗能改已。」是阿,良醫與聖主,有利則為,有害則止,若有疑問,則應該少少嘗試,即使聖君再生,亦無法推翻此真理。您說是吧?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