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專欄:烏鴉本來就長得一樣

2014-12-25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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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勝,民進黨進一步要求各市縣議會正副議長要亮票以維黨紀。(資料照/林韶安攝)

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勝,民進黨進一步要求各市縣議會正副議長要亮票以維黨紀。(資料照/林韶安攝)

政客如果要硬拗,歪理可以拗成真理,錯的也可拗成對的;民進黨貫徹黨紀要求正副議長選舉亮票的那些「論述」,就是何謂硬拗的「最佳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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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立法院這幾年議事運作的人都知道,每逢進行重大法案表決或行使同意權投票時,民進黨中央與立院黨團每次都口徑一致譴責國民黨動用黨紀,要求黨籍委員亮票,並且派人監票。也就是說,對議會投票,民進黨一向反對三件事:動用黨紀、亮票與監票。

但對九合一選後的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投票,蔡英文主持的中常會卻作出這樣的決議:票票入匭,一票都不能少;黨團成員必須一致性投票,也必須接受監票;違反者將接受最嚴厲的黨紀處分;黨中央並派中評會委員進駐重點縣市全程監看。在中常會後發布的新聞稿中,民進黨還特別強調蔡英文是以「罕見嚴肅語氣」下達這項指令。

但這項罕見而嚴肅的決議,卻等於一舉推翻民進黨過去所堅持的「三個反對」,也難怪國民黨要花錢刊登廣告,嘲諷蔡英文「我可以做,你不能做」是雙重標準。

然而,即使民進黨中常會所做的「三個要求」,與國民黨過去所為並無差異,但民進黨卻有本領可以這樣硬拗

──花錢買民主,黨紀護民主,你要選哪邊?

──不記名投票不等同秘密投票,議員亮票由議員自主。

──議員公開選舉議長,具有責任政治的憲法意涵,與人民秘密選舉投票公職不同。

──正副議長賄選傳聞不斷,這是民進黨議員向選民負責,向人民證明清白的唯一方式。

──民進黨動用黨紀,絕不接受買票或利誘,以落實責任政治與政黨政治,這與國民黨濫用黨紀,通過不符民意的議案完全不同。

(民進黨官方臉書以花錢買民主和黨紀護民主區隔兩黨/取自民進黨官方臉書)

換句話說,在民進黨的認知中,國民黨動用黨紀、亮票與監票,乃是「絕對之非」;而民進黨動用黨紀、亮票與監票,卻是「絕對之是」。而是與非要如何區別?民進黨的認知則是:國民黨動用黨紀,目的是在踐踏民主,民進黨的目的卻是維護民主;而且,亮票是為了杜絕買票,是落實選舉承諾、責任政治與政黨政治,何錯之有?

但問題是:民進黨正副議長人選即使符合黨意,但誰敢保證一定符合民意?是否亮票與是否有買票,彼此之間並無必然邏輯關係,誰敢保證亮票就表示沒有賄選?對手可能買票,但自己人呢?況且,如果動用黨紀選舉正副議長是落實責任政治與政黨政治,何以動用黨紀行使同意權或重大法案投票,就不是為了落實政黨政治與責任政治?難道民進黨又要以目的來合理化手段?

議會投票,不管是正副議長選舉、重大法案表決或同意權投票,是否應採無記名秘密投票,確實有爭議;不同法官對亮票是否違法,也確實判決不一;但一則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令中,有關議會無記名投票條文並未修改;再則民進黨在國會堅持「三個反對」的同時,卻又在地方議會貫徹「三個要求」,很明顯是自己打臉,再怎麼合理化解釋都是硬拗,都犯了「我絕不會錯」(I am infallible)的毛病。

改革者站到自己的對立面,做出自己曾經反對的事,而變成反改革者,這樣的例子所在多有,民進黨這次也不例外。當然,更不例外的是,民進黨也必須靠硬拗去合理化他們的轉變,這就是政治,就是政客,烏鴉本來就長得一樣。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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