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羅瑩雪今日下午在法務部表示,前總統陳水扁若能保外就醫,期限為1個月,若病情仍無好轉,則可再延長1至3個月,至於鑑定報告出爐時間,則無時間表。
羅瑩雪指出,保外就醫並不是日後從此就在外面療養,受刑人保外就醫的期限為1個月,獄方及醫師都會定期對保外就醫受刑人的病情進行檢查,如果陳水扁的病情有改善,就必須回監繼續服刑,相反地,若病情仍未改善,則可以延長保外就醫1至3個月。
另外,羅瑩雪說,保外就醫需依據最新的鑑定報告,陳水扁的鑑定報告是在5月所做的,有更新的必要,至於最新鑑定報告出爐的時間則需尊重醫療團隊的專業判斷,因此沒有相關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