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重稅與遏止法人炒房是讓打房見效的良藥

2021-03-1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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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除要考慮稅賦加重外,也需把法人炒房規避高稅率的漏洞堵起來。(柯承惠攝)

打房除要考慮稅賦加重外,也需把法人炒房規避高稅率的漏洞堵起來。(柯承惠攝)

上周內政部公布一份報告,指法人「囤房數」及「短期交易」的問題都比自然人嚴重許多;此外,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傳出有意把房市「短期交易」規定調為5年內,並課以重稅,同時行政院會近期也將再提出打房新措施。如果行政院最後能成功提高炒房稅賦並堵住法人炒房規避高稅率之途,這波打房才可望竟其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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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比較「單純」的重稅政策。過去台灣炒房能成為一本萬利、每隔數年就要捲土重來的投資(投機)浪潮,很重要的原因,是過去稅制下,炒房的資本利得稅幾乎不必課稅,甚至是越短期進出(例如一年內)越不會被課到稅,因為土地現值根本未調整而不會有土增稅要繳納。某個角度而言,台灣的制度就是鼓勵民眾與企業,把剩餘資金投資房地產,因為政府幾乎給予「免稅」的優惠獎勵。

2016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制」讓房屋交易的資本利得也開始要繳稅,而且為了打擊炒房,對短期進出課以重稅:持有1年內就賣出稅率45%、1-2年課35%。簡單的說,政府定義的短期進出是2年內,要課以35-45%的重稅。

這次政府要打房,加重炒房者的稅賦應屬必要,加重的方式有2種:一個是提高稅率,例如,1年內進出的資本利得稅從45%提高到60%,另一種方式是拉長對要課重稅的所謂「短期」的定義,政府顯然有意採後者:把短期定義從2年拉長為5年,2年內課45%、2-5年課35%等。但事實上,政府也可考慮雙管齊下:拉長短期定義的同時提高稅率。

房地產業者當然反對,理由之一這麼做「房市就冷掉」、「現在推案利潤率都很低」等。對房地產業者而言,只有房市交易熱絡、房價持續看漲,才有源源不絕的獲利;至於買者是一般自用者還是炒房投機客,完全不是業者關切的重點。至於房價是否會漲到年輕人與一般民眾都買不起房,更「不干己事」。

不過,對政府、對台灣社會而言,這卻是再重要也不過的事了。高房價之害應該不必多言了,過去幾年台灣所有民眾─除了賺到錢的炒房客外─都應感受很深,因此政府該全力避免房價因人為炒作飆升,應無疑義。

至於說會因此讓「房市就冷掉」,其實政策的目的就在此:把投機客減少、房市冷卻一下、房價不要因人為炒作飆升。而建商推案的利潤率高低,與針對炒房短期進出的高稅率,其實是2回事,不必亦不應混為一談。

而對法人持有「囤房數」及「短期交易」的問題都比自然人嚴重許多一事,有必要深入再看。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全國有11.24萬個法人擁有住宅,其中1.34萬法人擁有4房以上,占擁屋法人的11.96%,但這1.34萬法人合計擁有34.08萬住宅,占法人所擁有住宅46.34萬宅的73.55%,從這個數據來看,又以囤房情況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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