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重稅與遏止法人炒房是讓打房見效的良藥

2021-03-11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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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考慮到有些法人,本來就歷史悠久、資產雄厚、遍布全台,甚至是以擁有多棟住宅為業,例如金融保險、大型企業、連鎖商店,都有可能成為擁有4房以上的法人,因此集中度未必是大問題,真正的大問題在另外一個數據:去年第4季,持有一年內即出售住宅的比例,自然人為9.74%,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的法人卻高達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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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每個企業的經營模式、碰到的問題與狀況都不同,不無可能碰到非短期就出售資產的狀況,但這些持有1年內就出售住宅的法人,屬於投機客為規避高稅率成立的「專業炒房公司」的機率相對就大得多;自然人炒房1年內出售的資本利得稅率高達45%,但法人則以20%的營所稅率課稅,是自然人的一半不到,專業投機客當然有充份的誘因成立公司來炒房避稅,高比例法人持有1年住宅就出售,應該看得出問題所在,這個漏洞一定要堵起來。

方法也很簡單:最單純的方法就是法人短期進出房市適用的稅率與自然人相同(分離課稅),投機客大概不會再有多少誘因要靠法人避稅誘因了。如果制度上已堵住靠法人規避高稅率的炒家,就遏止房價飆漲的目標看,法人持有多房的占比問題已非關鍵問題了。

業者以各項營建成本上漲為由反對打房政策,其實理由非常奇怪。

政策並未禁止或限制房價上漲,只是減少因投機買賣導致的房價上漲;而高稅率是針對資本利得課稅,換句話說,如果房價未漲或虧損,也課不了稅,這是一種所得稅,有賺錢才要課,而非有交易就要課的交易稅,業者反對的理由實在難稱高明。

重稅加上堵住用法人規避高稅率的漏洞,雖然不能保證房價不漲,但至少大幅減少投機客拉動房價上漲的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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