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起訴書洩受害者個資 立委籲修法

2014-07-2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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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公布北捷血案兇嫌鄭捷的起訴書,內容包含被害人個資,立委呼籲修法規範媒體報導。圖為血案發生現場。(資料照,美聯社)

媒體公布北捷血案兇嫌鄭捷的起訴書,內容包含被害人個資,立委呼籲修法規範媒體報導。圖為血案發生現場。(資料照,美聯社)

北捷殺人案昨天偵結,新北地檢署將鄭捷起訴。但卻有媒體公布了檢察官起訴書全文,內容包含鄭捷詳細的犯案過程,以及被害人姓名、家庭狀況等資料。台聯立委周倪安批評,媒體如此作法造成家屬二次傷害,無異在死者家屬傷口上灑鹽。周倪安與法律學者吳景欽呼籲,應該修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範媒體報導,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屬免受二次傷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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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昨天(21日)上午起訴鄭捷,求處4個死刑,並發布新聞稿。但卻有媒體拿到起訴書,並直接刊登內含個資的起訴書全文,供民眾瀏覽。被公布的起訴書內容,包含鄭捷的詳細犯案過程、相關證據,還有所有被害人姓名以及死者家庭狀況等資料。

台聯立委周倪安今天(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媒體公布鄭捷犯罪詳細過程及被害人個資,且反覆重播死者生前影像、照片等畫面,造成家屬二次傷害,無異在死者家屬傷口上灑鹽。

周倪安說,她看到此次馬航在烏克蘭失事的事件中,荷蘭媒體報導展現自律及謹慎,例如電視台原則上要求不得播放死者生前肖像,也不刊登其生活照以避免其家屬觸景傷情等做法,都是最大程度保護當事人隱私及避免二次傷害家屬情緒。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表示,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0-1條第1項規定,「媒體於報導犯罪案件或製作相關節目時,應注意被害人或其遺屬之名譽及隱私」,僅形式上要求媒體「應注意」,但卻沒有規範「若媒體違反,應如何改善處理」的條文,法規過於模糊空泛,應修法告訴媒體「應如何遵守」。

吳景欽質疑,2012年《個資法》修正上路後,起訴書一度都以「OOO」來隱匿某些姓名個資,但為何此次流出的鄭捷起訴書,未對被害人姓名做相同處理,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隱私曝光。周倪安也抨擊新北地檢署,未審酌民眾知的權利與當事人穩私權之間的平衡,放任媒體全文刊登起訴書。她更譴責這樣公布起訴書的作為,可能以激化輿論的方式,剝奪嫌疑人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周倪安說,她會在立法院草擬《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修正案,希望能有效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次傷害。

法務部檢察司科長林玉苹表示,關於立委的修法建議,會帶回法務部再做研議。法務部對於各級檢察機關都有相關要點規範,關於新北地檢署昨天流出起訴書予媒體一事,法務部也會針對細部再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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