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打壓新公民運動 3人遭重判

2014-06-1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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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參與新公民運動的江西新餘市人士,左起為李思華、劉萍、魏忠平。(取自網路)

三名參與新公民運動的江西新餘市人士,左起為李思華、劉萍、魏忠平。(取自網路)

中國的「新公民運動」參與者再受中國執政當局打擊。3名參與該活動的江西新餘市人士劉萍、魏忠平與李思華,19日被以「尋釁滋事」等罪名,分別被判刑3年(李思華)與6年半(劉萍、魏忠平),而李思華的辯護律師,人在北京的浦志強,自從5月初被刑事拘留後,13日也被當局宣告正式逮捕。

《維權網》報導,這三名維權人士,因為在2013年4月21日,組織十多個人在新餘市舉牌聲援被拘捕的丁家喜等公民,呼籲公開官員財產,並敦促人大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在六天後被拘押。

他們的被控的罪名也一變再變:先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後來又變更成「涉嫌非法集會」,再後來又變成涉嫌「非法集會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

報導稱,這個案子在移送法院三個多月後,既沒有開庭也沒有釋放。在律師提出控告後,新餘市法院又突然通知開庭宣判,「如此公然違法行徑,值得世界高度關注!」國際特赦組織也形容這起判決「荒謬」,促請北京當局即時無條件釋放三名被告。

今年49歲的劉萍是江西新餘的著名維權人士,她原本是江西新餘鋼鐵集團的一名女工(魏忠平也是該公司職工),2009年下崗(離職)休養,2011年她獨立競選人大代表,卻遭逢打壓、被警方帶走,在當年引起各地獨立候選人參選人大代表的風潮;56歲的李思華原本是黨校教師,2002年捲入前妻公司的收購案,被控虛報註冊、行罪等罪判刑8年,2013年3月底剛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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