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解釋了據說持有Uber1成左右股份(應優先股形式)的Benchmark Capital不惜重創公司形象也要對卡拉尼克提起訴訟。在他們的假想狀況下,沒有卡拉尼克的Uber將可以把業務限縮,降低燒錢的速度,將主要城市業務迅速到執行到可以穩定產生營運現金流的狀態,以200億或甚至150億的估值上市或者退出,這樣在相對低的估值時期投資過A輪、B輪和C輪的Benchmark Capital仍然可以拿到不錯的回報。
但參與D輪和E輪的Sherpa Capital就不能接受了。他們投資時的pre-money估值分別為170億和400億美元,取決於退出的水位他們可能只能選擇執行優先清償權,把本金拿回來,根本無法透過佔股比例去賺到適當回報。
所以當Sherpa Capital義正嚴詞地指責Benchmark Capital的訴訟行為有損公司價值和股東利益時,其實也是為一己之利而出聲,他們真正的意思是:Benchmark Capital的行為也許確保了他們自己的回報率,但卻讓後面的股東難以取得想要的回報率,換句話說這也就是狗咬狗而已,什麼股東和使用者權益之類的,都只是借來用的大旗。
至於一手打造出這個共享經濟帝國的卡拉尼克,如何利用股東間的利益不對稱,乃至於軟體銀行之類的新股東的垂涎三尺,演出班師回朝的大逆轉戲碼,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作者台灣大學電機畢業,在台灣、矽谷和巴黎從事IC設計超過10年,包含創業4年。在巴黎工作期間於HEC Paris取得MBA 學位,轉進風險投資領域,現為Hardware Club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