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合法陳情抗議 不會預防性羈押

2014-05-01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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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來群眾運動此起彼落,執法單位備感壓力,內政部日前表示,考慮以預防性羈押來對付特定社運人士。圖為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吳逸驊攝)

台灣近來群眾運動此起彼落,執法單位備感壓力,內政部日前表示,考慮以預防性羈押來對付特定社運人士。圖為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吳逸驊攝)

近來大規模群眾運動不斷,造成政府不小壓力,內政部日前表態,未來將強勢作為,可能縮短柔性勸離非法集會的時間,甚至預防性羈押特定社運分子。內政部次長陳純敬1日表示,預防性羈押的前提是涉嫌違法且一再犯案,民眾參加合法陳情抗議,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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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打算強化對群眾運動脫序的處理態度,隨即引發網路上一片撻伐,認為這已經形同把台灣變成「警察國家」,用警察高壓來控制民眾自由的狀態。另一方面,台北市交通癱瘓、拒馬盤據的狀況,也引發不少市民反感,社會輿論正在翻轉。

對此,陳純敬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民眾若一再涉嫌妨礙他人自由、煽動他人從事違法行為等,檢察官可聲請預防性羈押,但前提一定是涉嫌違法。

陳純敬說,若有民眾一再以非法手段,進行以挑戰公權力為前提的抗爭或傷害他人,在接下來的陳情抗議活動,警方會蒐證資料交給檢察官評估,由檢察官評估是否聲請預防性羈押,再由法官決定羈押與否。

針對公投盟總召蔡丁貴4月30日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妨害自由罪嫌送辦,檢察官偵訊後命5萬元交保。陳純敬表示,蔡丁貴已經是兩度遭到偵訊,第一次限制住居,第二次5萬元交保,未來只要蔡丁貴依法進行陳情抗議,沒有違法在先的前提,不會考慮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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