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紐約時報」一篇報導指出,為什麼在一個選票平等原則的代議制民主制度中,贏得「最多」選票的人卻可以、而且一再輸掉這個國家最具影響力的選舉?希拉蕊曾經在總統選舉時贏得最高總票數,但卻因美國的「選舉人制度」輸掉了總統寶座;如今拜登也可能面臨同樣的結局。報導中指出,「選舉人制度」提醒著人們,美國的民主是不公平、不平等和不具代表性的。大家都知道,美國總統選舉並非透過「人民直選」,而是採取一套獨一無二的間接選舉制度「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總統候選人只要在該州的普選票取得相對多數,便可以獲得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數,稱之為「贏者全拿(winner-take-all)」。
這種制度主要雖然在提醒美國是一個聯邦所組成的國家的立國精神,但是無論如何,它終究只是一種政治學上的設計。對全體美國人來說,他們的總統是由「50州」選出來的;還是由一個一個人頭選出來的,並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他們來說,重點只有一個,那就是最後選出來的總統,是一個好總統嗎?不管是什麼制度最後確定當選的總統,是否證明了大家的決定是正確的呢?
當代的國際文化,選舉投票這一回事已經變成一種祭壇上的儀式。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立國背景,不過,只要標榜自己是民主國家,這個國家是否定期辦理各種不同的選舉,明顯地成為可以被貼上「民主標籤」的必要條件。不論選票如何計算,選舉如何定輸贏,這個民主的祭壇表現出來的最明顯的「火焰」就是投票。

笨蛋經過救濟之後,如果只能變成蠢蛋
台灣幾乎每年都在辦選舉,大家排隊去投票,當然不是去劃號碼買彩券。簡單地說,投票就是把自己在「民主賭局」中被分配到的籌碼,送給一個你喜歡的「代理人」為你去賭博。儘管大家基本認為在賭場裡輸贏是看運氣,但賭場高手以及彩券的購買者在進場之前,都有做一些功課,希望增加賭贏的機會。選舉投票也是一樣,投票行為確實有「機會成本」,選民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來用於了解候選人及其政黨,收集競爭對手的政治信息,同時對該信息進行思考或審議等等。從經濟學看,只有當理性的人,包括選民及候選人因為投票而得到「最大化預期效用」,這種投票的行動才真正有意義。但是,至少乍一看,似乎對於每個公民而言,投票並沒有使預期效用最大化。這幾乎已成所謂民主國家的「不變真理」導致了「投票悖論」,那是由於投票的預期成本(包括機會成本)似乎超過了預期收益。比如,熱熱鬧鬧地選出韓國瑜,又轟轟烈烈的把他罷免掉,一上一下所耗費的「機會成本」豈只是一些印選票及支付票務人員的代價,接下來整個市政府的官僚體系報復性的政策更替, 因此牽扯的惡質政黨鬥爭所浪費的國家資源是無法想像的。你當然可以把它當作民主政治運作的救濟行動,必要的「開銷」,但會不會投票行為本身就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笨蛋行為」,笨蛋經過救濟之後,如果只能變成蠢蛋,救濟又有何用?投票選舉只是為了保住「民主國家」的標籤? (相關報導: 為何所有公司都該重視「ESG永續投資」?他用這故事讓你秒懂:用愛發電註定死路一條 | 更多文章 )
舉辦選舉投票,是很花錢的事。以總統選舉為例,台灣每一次選總統至少要花掉國庫12億元。當政黨政治變成一種分贓制度的時候,選民經常看到的是檯面上有三個蛋:一個是笨蛋;一個是蠢蛋;一個是壞蛋。不管你有沒有去投票,最後的結果就是這三個蛋裡面有一個會脫穎而出變成你的老闆,決定你的生活品質和未來。當大家都已經預見到這個明顯而且不可能改變的結果,投票選舉這個綜藝節目還一定要演下去嗎?看來是非演不可,倒不是因為演員都已經粉墨登場了,而是因為如果戲不上場,你就會被人撕掉「民主國家」的標籤,變成一個極權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