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掛牌上市,創投資本家會大撈一筆,公司創辦人也會賺進斗金,但員工幾乎什麼都分不到。到2015年12月,《彭博》將報導這種現象,文章的標題將是「大規模IPO,許多新創公司員工只賺到蠅頭小利」。
聽到科技業員工抱怨他們的公司上市卻沒讓他們變成百萬富翁,可能難以令人感到同情。這取決於你的觀點,以及你把選擇權視為紅利--潛在的意外之財--或薪酬的一部分。新創公司的員工往往放棄一部分薪水以交換股票選擇權,並把選擇權視為薪資的一部分。但現在有人發現,他們拿到的是大富翁遊戲(Monopoly)的鈔票。好嘲諷的人也許會說,這要怪他們自己,他們冒險加入新創公司,結果失敗了。問題是這些風險分攤並不平均,企業高層在這場遊戲靠作弊獲利。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獨角獸與牠的產地——矽谷新創公司歷險記》。作者丹.萊昂斯(Dan Lyons)為小說家、新聞記者兼編劇。曾任《新聞週刊》(Newsweek)科技編輯、《富比世》(Forbes)科技記者、HBO影集《矽谷群瞎傳》(Silicon Valley)編劇,也是歷來最紅部落格「賈伯斯的祕密日記」(The Secret Diary of Steve Jobs)作者。萊昂斯經常為《紐約時報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GQ》、《浮華世界》(Vanity Fair)、《連線》(Wired)和《紐約客》(New Yorker)等重要媒體撰稿,著有《老子賺翻了》(Options)等書。現居麻州溫徹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