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公益 都更盟呼籲全盤檢討都更條例

2014-04-16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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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16日審查都更條例,都更盟理事長彭龍三(右一)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外提出出修法訴求。(吳逸驊攝)

立院16日審查都更條例,都更盟理事長彭龍三(右一)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外提出出修法訴求。(吳逸驊攝)

立法院16日召開內政委員會審理《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連盟表示,擔心立委僅針對大法官第709號解釋宣布的違憲條文討論,卻忽略其他爭議,仍讓受牽連的住戶被迫參與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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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盟今早前往立法院抗議,要求都更爭議條款未經討論、未有共識,不應直接送出委員會、逕付表決。另在臉書上提供沃草的「國會無雙」直播網站,播出委員會討論過程,讓民眾可以線上收聽討論。

都更盟認為,除了違憲的行政程序外,都更手段必要性、容積獎勵濫發、欠缺監督機制、公權遭私權濫用、無須地主同意可申請拆照、強拆條款都是條例中不合理的部分,修法的重點應回歸「公益性」與「人民權益保障」。

都更盟提出四點修法訴求,包含打破程序黑箱、保障人民居住權、防杜私有化、回歸賦稅正義。在程序方面,都更盟主張,「都市更新計畫」階段必須舉辦聽證程序,由權利關係人與利害關係人參與討論實施都市更新的必要性、公益性;且審議委員會應公開轉播、並授權行政機關制訂利益迴避機制,避免黑箱。

居住權部分則要求全面調查評估,並提出社會安置計畫,刪除強拆條款;私人圈地條款應予以廢除,且需透過聽證程序檢討容積獎勵核發之公益性與必要性,杜絕濫發、回歸環境正義。最後則呼籲刪除部分更新後房屋稅、地價稅、營所稅減免,避免都更哄抬房地價、落實社會公平原則。

上午朝野立委討論同意增訂通知送達規定,如無法以雙掛號送達,準用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聲請裁示准為公示送達,或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專屬網頁公告、連續刊登當地報紙3天並在更新單元所在鄉、鎮公所公告。

下午則討論爭議較大條款,在會議結束前進行到第五十四條。負責主持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宣布明日上午九點將延續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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