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聯手翻案 通保法恐放寬監聽

2014-02-24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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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19日特別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聽取法務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單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後執行情況。(余志偉攝)

江宜樺19日特別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聽取法務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單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後執行情況。(余志偉攝)

為避免違法濫權監聽,立法院今年1月14日才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正,但法務部、刑事警察局和調查局認為修法後窒礙難行,痛批立院修法「太過頭」,積極醞釀翻案再修法,希望保留更多監聽的權力,並放寬調取通聯記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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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違法濫權監聽引爆去年九月政爭,立法院朝野聯手於上會期結束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修法,明定檢方聲請監聽限一票一人,偶然另案的監聽資料不具證據能力,嚴禁政治偵防,且原則須經法院核准才能調取通聯記錄。此項修法引起檢警調大反彈,紛紛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反映,盼能放寬監聽的限制。

據指出,為了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實施後的影響,江宜樺上周三(19日)特別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聽取法務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單位的執行情況。會中法務部痛批,通保法修得「太過頭了」,「後面還加上立法院可監督正在監聽的案件,這是違憲的」;刑事局則指出,修法對辦案影響很大,包括詐欺、山難、自殺、協尋人口等案件都有執行上的困難,實在窒礙難行。

與會人士說,修正後的通保法規定3年以上刑期才能監聽,但是詐欺、山難、協尋人口、自殺等案件都需要透過追蹤通話紀錄才能找到這些人,這類案件每年都有1萬多件,新的通保法實施後執行上有困難,怎麼去救人?法務部在會中指出,外界擔心濫權監,但其實沒那麼嚴重,向法院申請監聽常常都是不准。

江宜樺聽取法務部、刑事局報告後,除了表示希望各部會在行政上盡最大能力去執行外,也指示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協調、整合各單位意見後,提出修法版本。政院人士說,修法版本要兼顧立法院可以接受且行政單位能執行辦案,提出版本前會先和立委溝通,尋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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