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專欄:誰是棄台論的始作俑者?

2020-06-0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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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米氏認為,國際關係和大國交涉的動力僅僅是現實主義的、功利主義的,美國也是如此。這種想法表明他對美國自身的歷史與傳統的驚人的無知。不管米氏喜不喜歡,美國是清教徒建立的國家,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都深深打上清教徒的烙印,美國的內政和外交政策背後都有基督教價值作為支撐。比如,米氏堅決反對美國對以色列的支持,這種支持就是價值外交的典型代表,而不僅僅是美國猶太人族群用金錢運作的結果。美國參與的很多戰爭都並非為了其國家利益,而是基於正義之戰的認定。比如,太平洋戰爭前夕,為制止日本在亞洲的殘酷屠殺,美國在經濟上制裁日本,觸怒日本孤注一擲地偷襲珍珠港——若單就利益而論,那時美國在亞洲的利益並不足以讓美國付出投入戰爭的代價去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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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珍珠港事件」中遭到襲擊的西維基尼亞號,小艇上的美軍正在設法救出船上同袍。(美聯社)
「珍珠港事件」發生前,美國僅利用租借法案給予中國軍事物資上的援助,避免直接與日本戰爭,因為美國認為其在亞洲的利益不若歐洲般值得動用軍事力量。(資料照,美聯社)

討論美國的內政外交都不可能離開價值尤其是基督教的背景。美國學者赫茨克(Allen D. Hertzke)在《在華盛頓代表上帝》一書中指出,就國內政策而言,「任何代表權理論都必須考慮到宗教面向。把宗教面向視為過時的、違反政教分離的,或把它視為對共和國有害的而加以忽視,實際上即是忽視絕大多數美國公民的真實生活經歷、價值觀和利益」。而就國際政策而言,單單在推動全球宗教信仰自由方面,1998年美國就通過了名為《國際宗教自由法》的標誌性立法,該法促使宗教自由成為美國外交政策的一個基本目標。該法在國務院設立了一個新辦公室,並責成國務院就世界的每一個國家的宗教自由狀況發表年度報告。該法還要求國務院列出那些進行或容許特別嚴重的侵犯宗教自由的問題國家,並設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作為監督國務院和總統的機構,來確保兩者有力的執行立法——這樣的努力真如米氏所認為的那樣,是毫無價值的嗎?

不知彼:中國沒有終結韜光養晦,而是韜光養晦本來就要破繭而出

米爾斯海默不僅不知己,更不知彼——論到中國時,他完全陷入左右手互搏、前言不搭後語的狀態。米氏指出,「中國崛起大概算是21世紀最大的大事,而這件大事有很可能是戰事」,但他又在一篇最新的論文《註定失敗,自由主義國際秩序的興衰》中建議,「美國政策制定者應該確保他們制定一個可以包含中國擴張的強大有界秩序」——近代以來,從來沒有民主國家與獨裁國家成為長久的盟友。「美中共建國際秩序」是與虎謀皮。這位拒絕信仰和價值的學者當然更不能理解聖經揭示的真理——「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

米氏認為,已有證據顯示,長期以來鄧小平韜光養晦的外交路線如今是維持不下去了。他引用鄧小平的名言:「我們再韜光養晦地幹些年,才能真正形成一個較大的政治力量,中國在國際上發言的分量就會不同。」然後,他又指出:「2009年之前,中國把韜光養晦發揮地很好,沒有引起鄰國和美國警惕。但之後領土糾紛四處爆發,中國也就逐漸被亞洲國家當成了大威脅。」他的這一論述根本不懂得韜光養晦這個中國成語的真實含義:中國並未放棄韜光養晦的政策,此一階段的韜光養晦本來就是為了在下一階段破繭而出。如果用一個比喻來形容,中國外交政策更迭如同一個迅速成長的青年換新衣服,新衣服跟舊衣服仍是同一品牌、同一樣式、同一顏色、同一質地,只是尺寸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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