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舊址6度招標 北市府祭3大財務利多吸引投標

2017-05-2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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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已5度流標,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在了解業者不投標原因後,將以3個方向作為吸引投標的誘因。(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北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已5度流標,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在了解業者不投標原因後,將以3個方向作為吸引投標的誘因。(資料照,盧逸峰攝)

台北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歷經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時期流標2次,又經過柯文哲任內2年開標3次,不斷下修權利金,仍舊流標。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22日表示,經過與業者交流後,北市府打算以降低業者的財務風險、地租率分拆繳納,以及權利金後代利益均享的方式因應,該案已於5月11日公開招商,預計8月10日截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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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郝市府曾2次以60億元為開發權利金招商,但都流標,柯市府時期將權利金下修為32億、26億,最後將權利金調整為28.8億,依舊流標。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在了解業者不投標原因後,將以3個方向作為吸引投標的誘因。

地價漲幅以6%為上限

首先,在財務風險方面,希望降低業者風險,陳志銘表示,土地租金按訂約當期土地公告地價年息3%計收,但經2016年調整,平均漲幅高達30%,讓許多公私協力業者吃不消,包括台北101,也因此年多出8000多萬成本,而國產署也因此有5個案子的業者,與政府終止契約。

基於風險不可測是業者不願意投標的重要原因,因此,市府協助得標業者管控財務風險,每年以地價漲幅6%為上限,逐年調漲至市議會舊址的41%漲幅,由於現行兩年調整一次地價,因此仍會以調整後的地價為調整的最終目標。為此,北市研議修訂「台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

地租率分拆繳納

其次,市議會招標出去後,將有部份空間作為城市博物館營運,營運週轉金按訂約當期土地公告地價年息2%繳付,亦即5%的地租率中,有3%跟著公告地價走,繳交給市政府,另2%交由城博的營運團隊,不排除由市政府自行營運,而不走外包營運模式。

權利金分期繳納

最後,市議會舊址未來營運50年,將可收到28.68億元的權利金,市府考量不搶奪後代的財產,業者走分期繳納機制,不再需要一次性繳交完畢,在柯文哲任內只會收得7億元。具體收權利金流程為,第一期簽約期間,繳交10%,第二期核發建照執照再交15%,第三期核發使用執照時交15%,第四期到第七期,每隔4年繳交15%。

陳志銘表示,北市應該成為一個典範,他曾檢視市府相關權利金攤提時發現,過去的市府往往先收完全部的權利金後,再分年製作書面的會計帳,使得大筆的收入變成該任市長的政績,因此,北市應建立典範,如實登錄收入。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北市府已於今年5月11日公開招商,預計8月10日截標。

陳志銘補充表示,以往在做BOT的時候,權利金的多寡還是大家注目的焦點,他認為,要讓權利金高其實很簡單,只要附屬設施多一些,權利金就可以提高,這是財務計畫的問題,但他認為,應該看到該案的本質,像是「內湖之心BOT」案是作為育成中心,而非旅館及商場,權利金當然就不會高,他希望能翻轉「政府零出資,以權利金為導向」的財務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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