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英士觀點:樹木、城市與國際法

2020-03-0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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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1世紀之後,以城市為主體的國際氣候協議逐漸成形,最具規模的是C40城市氣候領導人小組(cities climate leader group),由代表全球1/12人口與1/4經濟活動的96個城市共組,每個成員「市」都被要求提出邁向巴黎協定1.5℃目標的行動方案。像這類城市間的國際盟約或許沒有法律拘束力,但是許多城市還是願意加入,因為待在團體中是有好處的,一方面可以向全世界宣示自己是全球最關心氣候變遷的城市之一,另一方面也更容易向世界銀行取得因應氣候變遷的資金。城市間氣候協議的存在,說明在巴黎協定時代,國家與國際組織已經不再是唯一的氣候行動主體,機動而有野心的城市對抗氣候變遷的貢獻不亞於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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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氣候變遷與樹的關係也很密切,根據聯合國農糧總署在2015年發布的《2010年全球森林資源評估》報告推估,世界森林和其他林地的碳儲存超過4850億噸,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2013)也指出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使用占人類溫室氣體總排放量24%左右,主要排放來自毀林及其他農業活動所排放。

森林兼具碳排放源及吸收匯的雙重角色,在1997年第三屆(COP3)通過的京都議定書第3.3條規定造林與再造林的淨碳值可納入國家的減量數值;2005年蒙特婁氣候會議開始呼籲減少森林砍伐與森林退化所導致的碳排放(Reduced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簡稱REDD);2007年世界銀行總裁佐力克(Robert Zoellick)在峇里島會議期間宣佈成立森林碳夥伴基金,為保護森林提供財源;2009年REDD的內涵從減少毀林(Deforestation)與森林退化(Degradation),進一步擴大到森林復育(Forest Restoration)和永續管理(Sustainable Management)的概念,成為現在所熟知的REDD+機制。2015年通過的《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已經在第5條中納入REDD+機制,承認減少毀林與再造林可以作為各國提交「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的一部分,例如巴西的NDC中就寫下2030年實現零非法砍伐,以及造林1200萬公頃的目標。

樹木是幫助城市對抗氣候變遷的最佳夥伴,至少可在以下層面發揮功用:

遮陰降溫,減緩都市熱島效應
涵養水分 ,豐富地下水文
減少徑流,預防災害惡化
吸收二氧化碳,減少城市碳排
改善空氣品質,舒緩壓力
調節微氣候,更宜人居
維持生態平衡,增進生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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