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嗎?

2017-03-1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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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2日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中華民國1912年就已經獨立,臺灣的法統源於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是包括中國大陸和臺灣在內的中華民國。可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兩個國家,如何再分裂一次呢?(資料照,陳明仁攝)

馬英九2日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中華民國1912年就已經獨立,臺灣的法統源於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是包括中國大陸和臺灣在內的中華民國。可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兩個國家,如何再分裂一次呢?(資料照,陳明仁攝)

2017年3月1日,前總統馬英九在紐約表示「我相信沒有必要宣佈臺灣獨立,這不會成功。」馬英九說,獨立一詞有兩種不同含義,一個是自治(autonomy),政府自行運作,自行選總統;另一個意思是分裂(separation),這是非常不同的。「只要不分裂,你就維持自治,維持現狀,保留統一作為潛在的選項,我認為這可能是臺灣生存的最佳方式。」3月2日,馬英九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中華民國1912年就已經獨立,臺灣的法統源於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是包括中國大陸和臺灣在內的中華民國。可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變成兩個國家,如何再分裂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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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臺灣從來就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國際間各自擁有不同數目外交關係且互不隸屬的兩個主權國家。過去60多年,兩岸關係的癥結就是中共否認或無視這一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一個新國家的誕生,它起源於1931年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毛澤東在蘇聯支持下,為分裂「中華民國」而搞的另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內,毛澤東宣稱是無產階級專政新國家;對外,毛澤東要求繼承中華民國所有國際法上的權利,卻拒不承認中華民國任何國際法上的義務,所以,毛澤東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既是新國家,又是新政府,哪個對他方便他就講哪個。目光轉到現在,馬英九搞不清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新國家,還是新政府,或者是說,他沒有弄清楚中華民國到底是「一個中國」中早已被消滅的舊政府,還是「兩個中國」之一的獨立國家。根據馬英九在紐約的談話,看得出來他堅持中華民國「自1912年以來,是(主權)獨立國家」,因此除非他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主權獨立國家,不然他就應該承認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根本沒有再次分裂的問題。

195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執行一種反美親蘇「一面倒」的外交路線,這個毛澤東在事後承認錯誤的外交路線導致了「兩個中國」的長期共存。韓戰爆發之前,杜魯門政府向毛澤東發出種種訊息,表示美國願意放棄中華民國這個盟友。如果毛澤東在1950年夏天向莫斯科和平壤的共產黨夥伴堅持要先征服臺灣,臺灣可能早就像海南島一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另一個省份,中華民國也早就被消滅了。但當時毛澤東同意金日成先南侵,是為了贏得史達林的信任,以便能得到蘇聯的海空軍援助以攻打臺灣,只是他最後雖然贏得了蘇聯的援助,但卻永遠失去了攻打臺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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