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修電業法不是供電風險的救贖,確保供電與電價平穩,難矣!

2016-12-2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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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其供電銜接可行與否的問題,這種作法其實對台電財務非常不利,某個角度而言是讓全體納稅人出錢蓋電廠,卻只能當備用,許多時候只能眼看投資綠能的財團發電賺錢;綠能業者發電量不夠時才要其上陣救援。合理嗎?似乎也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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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電業法修訂後說大型用電戶可直接購買綠電,似乎可鼓勵企業使用綠電,同時讓綠電更能發展。但綠電費率較高,除極少數要標榜使用綠電的大型用戶(如谷歌)外,大部份企業不會有太大興趣。更何況,綠電「天生的」不穩定性,讓使用綠電的企業需要找備用供電者─台電會甘願去當備用電力嗎?台電高管就曾私下說過,如果某企業直接買綠電使用,卻要台電當其備用電力,在綠電突然下降時立即供電,其實不太容易作到;台電即使接受,給予的電價也一定要高出正常多多才可能。

因此,台灣供電真正的問題與風險是結構性問題─台灣是獨立電網,綠能比重搞到再高,面對無解的不穩定性,還是要有備用容量;而台灣出現供電問題,也不是台電過於無能、不認真蓋電廠,而是社會結構,誰來蓋電廠都要面對抗爭問題,外商來台蓋風電就為此吃足苦頭─更何況政府全面廢核讓能作為基載、穩定供電的電力一舉要減少16-18%。

這些問題都與電業法修還是不修關係不大,政府把電業法修訂宣傳成一大政績,似乎從此電力市場邁向自由化、電廠投資大增、全民共享穩定又便宜的供電,而且環保又乾淨的綠能占比大幅增加,是言過其實了。

倒是今年多次出現備轉容量降到2-6%的限電關卡,連秋天都不例外,是更令人擔心了;而以個體面看,綠電發電成本原本就較高,總體面看則是廢掉花了數千億元、原本尚可發電的核電,再花2兆元建構綠電,同時又要增加火電作為備用,這些花費終究要有人買單。總統的「穩定電力供應及維持電價平穩」承諾,能兌現嗎?

電業法修訂不會是台灣供電危機的救贖,這幾年台灣面對的核電減少、綠電未增、火電增速又緩時,要能不限電,除了考驗台電調度能力外,也需要不少運氣。只能希望新政府的能源政策,千萬別為台灣帶來難以挽救的能源與生態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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