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敏感度,就在稀奇古怪的細節:《凝視珍‧雅各》選摘(2)

2019-12-26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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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雅各(圖截自Center for the living city官網)

珍雅各(圖截自Center for the living city官網)

珍在這些年所做的短暫、薪資微薄的工作,也許似乎是一名成功女性的履歷表上最理應刪除的項目,是那種隨著你的事業繼續發展,單純就會忘了提及的工作,但珍仍心懷感謝。「那並不是我想要的,」她後來寫道,「但是那很有意思,而且我樂在其中。」確實,她在保威爾接受的訓練所培養的技能,正是為了那些工作而準備;珍能夠每分鐘速記一百一十個字,打七十個字─這種速度並不特別優異,但仍可圈可點,她引以為傲。像她所做的這些工作讓她瞥見了美國商業的幕後風貌,而這番經驗很可能是她許多升大學的同學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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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經常在早晨瀏覽分類徵人廣告之後搭地鐵進入市區。然而她有時會走過約翰‧羅布林(John Roebling)設計的,永遠如此壯麗的布魯克林大橋,步行到曼哈頓,沿著橋上用木條鋪成的步道,穿過雄偉的哥德式高塔底下。這座橋的四根粗壯鋼索從它們在兩岸緊繫的地方開始往上升,向上攀升到高塔,跨過河流延展出去。鋼製的吊件從這些鋼索上懸垂而下,高塔上則垂下了呈對角線的支柱;兩者在互相交集的地方被固著在一起,在風中及車流中抖動。在橋的中間點,這些鋼索下垂到車道,然後消失在車道下方。當珍走到那個點,位於和兩岸的距離相等的地方,高高在水面之上,此刻就只有她和河流,還有橋下的巨大城市。

曼哈頓是紐約客們最容易沉入愛情泡泡的地方(圖/KLOOK客路提供)
紐約曼哈頓。(資料照,KLOOK客路提供)

珍有時候會得到做速記或者打字測驗的工作,有時候則一無所獲。但是無論如何,近中午時,工作往往都做得差不多了,她於是可以去探索自己置身的地方,或者付五分錢坐地鐵,然後隨機前往某個車站。到了那裡,她會爬上樓梯、來到街上,也許在她從樓房、人、招牌還有商店構成的陌生景象中浮出之際暫留一會兒,接著邁步走入周圍的街道。她後來說:「大多數時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她對那個龐然大物(也就是紐約)只有最粗淺的概念。「但是那使我出神。棒極了。不管走到哪裡,我都驚異萬分。」

早上四處尋覓工作、下午探索這座城市,這就是她的模式。大約是她到紐約的第一年年底,她在這樣一趟探索之旅中抵達了曼哈頓的皮草區;在第六大道以西的那些西二十幾街,擠滿了搬運水貂皮、麝鼠皮還有貂皮的推車,有時還會有老虎皮,它們之後會被製成披肩及圍巾。珍必然面露驚奇,因為在某個時刻,有名男子走出他的店,向珍自我介紹,然後馬上與這位熱切的十九歲女孩大談皮草區的故事。

就在一九三五年的夏末或初秋,珍‧巴茨納朝著畢生的事業邁出了一大步。回顧在中央高中的時期,珍要當作家,指的主要就是寫詩,不過的確有少數幾次,某個東西或某個人攫住了她的注意力,她當時即觀看、傾聽、做筆記並且加以書寫,但不是寫成詩,而是散文。她曾在《史卡蘭頓共和報》擔任不支薪的新手記者。如今,她將以之前在史卡蘭頓免費提供的能力,領到全國發行的雜誌《時尚》的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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