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離岸風電國產化費率恐構成違法圖利

2019-11-1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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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確定大家是否有聽過2012年德國太陽電池製造大廠Q-cells的申請破產事件?德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法躉購費率制度下,扶植出曾是世界最大太陽能板製造商,但在面臨財務危機之下,似乎從來也沒有聽說德國有什麼透過躉購費率引進「強制國產化要求」、或者制訂國產化「費率」的規定?但並不代表德國的太陽光電產業就此完蛋,系統商也依然在德國躉購費率與競標制度下,發展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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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陽光電製造業烏雲罩頂,政府有制訂國產化費率加以保障嗎?

近期面對台灣各太陽光電製造大廠,愁雲慘霧之狀況,我們有聽到經濟部提到,要來拯救台灣太陽光電產業,所以要引進「強制國產化」、「國產化費率」嗎?過去在各種躉購費率的討論過程當中,也都從來沒有討論到要將「強制」國產化納入地熱發電、生質能發電、甚至是同樣是風電的陸上風電!

若再生能源當真有國產化的目的,怎麼會只有離岸風電,國產化既然這麼好,就要推動到所有再生能源吧,否則恐怕構成差別待遇!

V20191016-風數據/綠能專題。離岸風電。(尹俞歡攝)
作者質疑,若再生能源當真有國產化的目的,怎麼會只有離岸風電?(示意圖,尹俞歡攝)

國產化費率之現實:違法圖利開發商及本土供應鏈

不容否認國產化費率之執行,在今年一再面臨重大考驗。年初沃旭停止投資的新聞,言猶在耳,而最後政府也決定退讓,改允許為替代方案。近期CIP與北陸也面臨國產化之挑戰,能源局官員則表示,國產化要求並非業者說做不到,就可直接改提替代方案,還是得說明無法達成的具體理由。對很多民眾來說,這也太輕鬆了。做不到,竟然提理由就可以有辦法免除了?

顯然國產化費率當前的施行,陷入下述進退維谷的困境。

>國產化不足,違法圖利開發商

>國產化費率足夠,依然違法圖利本土供應鏈

>國產化夠不夠,政府說了算

>侵害老百姓的財產權的程度,竟是政府恣意

離岸風電國產化費率違法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制訂,從來最關鍵的目的,就是以扶植再生能源「系統商」、「開發商」為核心、直接目的,讓民眾以CP值最高的方式,取得再生能源發電。否則,就不會有一堆針對外國產製設施、設備獎勵的關稅優惠了,若要發展當地產業鏈,當然是要針對外國貨課重稅。這也是歐洲近年採取眾多競標制度或價差合約制度,導致各種再生能源,特別是離岸風電發生破盤價的原因。

至於,促進再生能源製造業發展,僅是間接目的。但這不是這些上游再生能源製造業,政府不重視,而是在法規制度分工上,這些上游製造業的促進,在扁政府時期,係透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科學園區等法制帶動了太陽光電製造鏈發展(現則轉為「產業創新條例」等法規)。

我們支持再生能源「供應鏈」的發展,但不支持以違法的方式,濫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躉購費率機制為之。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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