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住宅原為國有地 ,林全:簽約前根本不認識建商和所有權人

2016-11-2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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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質疑房產問題,林全澄清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媒體質疑房產問題,林全澄清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資料照,顏麟宇攝)

有媒體質疑行政院長林全的住所原為國有地,買房時是否有利益迴避? 林全21日在臉書澄清,該筆土地確實是在他財政部長任內標售,但國產署是依權責辦理,他也從未接觸任何標售資訊;而當初買房簽約前,根本不認識建商敦年、創意家房屋代銷公司和地主,更不需要知道該土地之前的所有權人曾有何人,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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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表示,有媒體針對目前的住所向他提出疑問,他解釋,忠孝東路三段有2間房子,分別登記在他與妻子名下,2005年預購時也已經在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中說明。且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定,有1間是信託於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名下。

媒體質疑,林全購屋時是否知道土地原為國有地? 有無利益迴避? 林全回應,當年向房屋代銷公司預購時,只知道土地產權清楚,地主為某女士,而非建商。林全表示,沒有注意之前的土地持有人是誰,以及如何取得土地,也不知道這建案土地是經由公開競標國有土地所取得。

林全為求慎重,特別去了解當時情況。他表示,該土地的公開標售時間確實是在他當年擔任財政部長任內,底標3億1千萬左右,得標價約4億5166萬元。

林全:從未過問國有地標售資訊  也不認識建商

但林全強調,國產署標售土地是依權責自行辦理,不會逐筆呈報給財政部,且他從未過問,也未接觸任何標售時間及標售資訊;至於國有土地標售通常採公開競標制度,參與競標者眾,根本無法事先預知任何得標對象。

林全表示,當年預購談定的每坪單價接近55萬元,總價約5920萬元,該建案僅有機械停車位,衡諸當時市場預售屋行情,該單價並未偏離行情,且向銀行貸款額度、年限及利率均無異於一般房屋貸款。

林全表示,買房時根本不認識建商、房屋代銷公司和地主,就購屋者而言,更不需要知道該土地之前的所有權人曾為何人,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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