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可支配所得太低是台越離婚的關鍵

2019-10-2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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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路流傳一名越南正妹的擇偶條件大約為台幣27,000元,引民眾熱議,但筆者指出,台灣與越南的可支配所得率不同,台幣27,000元用在越南堪比在台北市要有100k的收入。圖為越南首都河內。(資料照,AP)

近日網路流傳一名越南正妹的擇偶條件大約為台幣27,000元,引民眾熱議,但筆者指出,台灣與越南的可支配所得率不同,台幣27,000元用在越南堪比在台北市要有100k的收入。圖為越南首都河內。(資料照,AP)

多少錢可以娶到一位漂亮的越南老婆這個話題歷久不衰,最近臉書論壇有人拋出他在越南當地問越南正妹OL的擇偶條件是2,000萬越南盾,也就是台幣27,000元左右,造成廣大台灣單身男性熱烈迴響,表明自己可以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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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長期在越南生活以及對越南女性很了解的我來說,那位越南正妹OL只要有27,000元台幣就可以嫁的要求並沒有那樣單純,不是說27,000元收入在越南不多,就算在胡志明市及河內高所得的都會區,27,000元也都是中上水平的薪資,重點在這錢是用在台灣還是越南。

台灣人普遍有個錯誤觀念,以為越南物價很低,從越南藍領平均薪資7,000元都能生活下去得到印證,於是對月薪27,000元台幣就能娶到越南正妹多不抱持懷疑態度。越南人平均薪資7,000元是事實,能過的去並不是因為物價低的關係。

在越南除去非技術人力成本,比如是人力車、家庭幫傭,任何服務及東西都與國際同步甚至更高,大家從許多報導中已經知道越南的一杯珍珠奶茶要賣到100元以上,普通便當也要六七十元。既然物價沒有明顯差異,為何在台灣無法生存的7,000元月薪,在越南卻可以,這其中的關鍵也是台灣人觀念誤區,就在越南人的「可支配所得率」比台灣高很多。

可支配所得是指每個月薪水扣除固定開支後可自由運用的金錢,這又和臉書論壇上另一個熱門話題「我月薪100k,卻是個月光族」「我月薪30k,工作5年已經存到100萬」諸如此類有關,兩者之間會有這麼巨大的差異,突顯的就是可支配所得。

越南人的可支配所得體現在經常性開支,比台灣少很多,除了在外資公司工作上班有制度可以監管,越南政府很難徵的到一般越南人的所得稅,也就是不用像台灣人名義上說自己有50k,實際上拿到的是預扣5%所得稅、國民年金及健保費後的45k,其它如越南人的住房不用繳納土地稅、房屋稅,汽機車不用繳納牌照稅、燃料稅。越南也有類似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全民醫保),越南家庭戶第一人每個月所要繳的醫保費用是台幣83元(基本薪資的4.5%),第二人以後逐次遞減為第一人收費額的70%、60%和50%。

越南隨油徵收燃料稅的RON95-III 汽油價格每公升為2萬零235元(台幣26.73元),也比台灣的95無鉛27.8元低4%。電費是越南家庭最大的負擔,一家庭戶月均使用約50萬至70萬元越南盾電費,約是台幣660~925元。總的來說經常性開支約只佔越南人收入的30%左右。

至於台北市受薪階級最苦惱的租屋買房問題,在越南也有社會機制去平衡。外地勞工想到像胡志明那樣薪資比國民平均收入高一倍的城市工作,先決條件是必須要能入當地的戶籍。誰會讓陌生人隨意遷入自己家的戶籍呢,當然只有僱傭的老闆,在越南的勞僱約定俗成裡,老闆要為員工解決吃住問題,要不然索性自己在當地買套房子直接升格為市民也行。越南這樣的工作機制直接解決了像台灣北漂族為了住房存不了錢的煩惱,大致上的意思就是無法解決戶籍問題的鄉下人就不要來到胡志明市瞎攪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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