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論」是怎麼來的?

2016-10-3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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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21日,李登輝首次公開呼籲中共務實面對「一個分治中國」的事實。1998年10月14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間隔五年後再次會見海協會會長汪道涵,辜指出「一個分治的中國,既是歷史事實,更是政治現實」,批評「大陸方面不肯尊重現實也不肯放棄對臺灣使用武力;而且在國際上設法阻斷我方的活動空間。這種以假設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已經不存在的作法,只有加激臺灣人民的反感,完全無助於兩岸關係的改善。」汪道涵則堅決反對辜振甫「一個分治中國」的說法,再次提出「臺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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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振甫訪問北京後,安排汪道涵於隔年10月回訪臺北。但在1999年4月18日,中國人大委員長李鵬卻在泰國訪問時對國際媒體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後不久,李登輝發現江澤民打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五十周年國慶日(10月1日)當著多位外國領袖的面宣布,汪道涵訪臺時,兩岸將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展開政治談判。李登輝為了阻止江澤民對國際社會作此片面宣告,因而於7月9日在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匆忙提出兩岸關係定位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目的基本上「是為了奠定兩岸對等的基礎」。

1999年德國之聲前亞洲部主任 Günter Knabe訪問李登輝。(來源:德國之聲中文網五十周年回顧)
1999年德國之聲前亞洲部主任 Günter Knabe訪問李登輝。(來源:德國之聲中文網五十周年回顧)

在專訪裡,李登輝就「北京政府視臺灣為叛離的一省」提出反駁,詳細說明兩岸關係定位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中共當局不顧兩岸分權、分治的事實,持續對我們進行武力恫嚇,的確是兩岸關係無法獲得根本改善的主要原因。歷史的事實是,1949年中共成立以後,從未統治過中華民國所轄的臺、澎、金、馬。我國並在1991年修憲時增修條文第十條(現在為第十一條),將憲法的地域效力限縮在臺灣,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統治權的合法性;增修條文第一、四條明定立法院與國民大會民意機關成員僅從臺灣人民中選出;1992年的憲改更進一步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由臺灣人民直接選舉,使所建構出來的國家機關只代表臺灣人民,國家權力統治的正當性也只來自臺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大陸人民完全無關。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所以,您提到北京政府將臺灣視為『叛離的一省』,這完全昧於歷史與法律上的事實。」

德國之聲問及在「宣布臺灣獨立」與「一國兩制」之間,是否有折衷的方案?李登輝回答:「中華民國從1912年建立以來,一直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又在1991年的修憲後,兩岸關係定位在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所以並沒有再宣佈臺灣獨立的必要。解決兩岸問題不能僅從統一或獨立的觀點來探討,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在於制度的不同。從制度上的統合,逐步推演到政治上的統合,才是最自然、也是最符合中國人福祉的選擇。現在,中華民國可說是華人社會中首先實現民主化的國家,我們正努力在中國邁向現代化的過程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因此,我們也希望中共當局能早日進行民主改革,為民主統一創造更有利條件,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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