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董繼「兩國論」之後,又一次擅改曲調,這次彈出的是「台灣獲利、對美達標、對中轉型成功、對日親善交流。」
據專訪郭董的聯合報報導內容寫道:郭台銘強調「政治要幫經濟服務」,地方要發展什麼產業,應該要自己選擇,然後定出資源分配跟資源規劃,他將採取「輕賦簡政」,減少地方的負擔,也減少中央對地方的干預,將地方當做經濟試點城市,希望能幫助地方活絡,但郭台銘也說「我可以少管你,你也不要來跟我多要錢」。
郭董不懂,其幕僚似乎也是大外行
搭配該報同時刊出的視頻影片內容,我們不難清楚看到,郭董其實對於台灣當前憲政體制的運作是完全陌生的。最簡單的例子是:
郭董高調信口扯出:他將採取「輕賦簡政」,減少地方的負擔,也減少中央對地方的干預等語時,我們大概就知道這個人根本又是在說夢話了。
這樣的夢幻說法,跟韓國瑜鬼扯甚麼「選上總統就要在高雄上班」,「總統可以兼任行政院長」等語,都是一個樣的可歸類為天字號政治白痴。
應知,「財政收支劃分法」就是個「中央集權集錢」的大惡法。
依據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跟經濟發展相關的稅,例如營業稅丶所得稅、貨物稅丶菸酒稅都是國稅,由國家「統收統支」。若再依照該條第二項所規定的,其中「40%的營業稅丶10%的所得稅、10%貨物稅」再由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政府,自然就形成「中央吃肉、地方喝湯」的惡性循環!幾十年下來,就很自然發生當前民主制度下,「縣市掌握選票,直接跟中央叫板換鈔票」的相互綁架之惡果。
郭董雖也提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絕對可以檢討,他還說「我可以少管你,但你也不要跟我多要錢」。縱觀歷任總統此前都曾提及類似的修法概念,卻何以上任之後都置諸腦後擱置不理?每位總統都知道這套惡法該修,也都說要修,然後一等就是幾十年,何以故?這就是權力魔戒的威力:掌權就是掌錢,分錢就是分權。
「中央集權」的憲法體制下,地方就只好喝湯
所以當郭董參選總統的此刻,又再侃然大談「我可以少管你,你也不要來跟我多要錢」,大概就應該聽出他是以董事長而不是總統的腦袋在思考國家賦稅大政議題。如果中央想地方不要來伸手要錢,勢必要將原該屬於地方增產創利的經濟權力交還給地方使之自主發展。然而,歷任總統又何以遲遲不為?是不可為?不敢為?不願為?不能為?其間總有一個答案吧?
只要「中華民國憲法」設定的是一套「中央集權」概念下所制定的法理基礎,無論其可施行的大小規模及範圍,所謂的「中央政府」官僚體系就不可能被輕易轉換成「小中央、大地方」的層級思維。台灣當前太多經濟社會問題所涉及的最優先要鬆綁的即是憲法諸多條文的增刪修定,這就又要扯到一個最為根本而敏感的問題:「制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