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副國務卿來台被打,到台灣關係法誕生:台美斷交紀錄片《驚濤拍岸40年》

2019-04-17 15:10

? 人氣

沃爾夫說:「要說台灣關係法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它的模糊,事實上,不管你在什麼時期檢驗它,它都是適宜的。換句話說,40年後的今天與40年前立法時同樣適用,我建議過不要改動《台灣關係法》,否則就會打開潘多拉的盒子!」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卡特在40年後評價說: 「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關係法》,成功地保障了台灣的利益,也保障了美國的利益。」

馬英九說:「4月10號卡特總統把它簽署成了法案,《台灣關係法》可以說比先前的《台灣授權法》周到太多了。也因為有這個法律的關係,不但台美關係可以穩定的發展,同時也多多少少牽制著中共。」

根據美國國務院2013年解密的檔案,鄧小平曾向美國副總​​統蒙代爾(孟岱爾, Walter Mondale) 抱怨,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蔣經國會翹尾巴,這成為美中建交後第一起不愉快的外交事件,北京並就《台灣關係法》向卡特政府提出三點正式抗議。除了認為此法「干涉內政」之外,其中最令北京無法接受的,就是有關處理台灣不動產的條款。

雙橡園條款

馬英九說:「所以後來在《台灣關係法》裡面就有一條雙橡園條款。也就是說,中華民國在美國所取得的財產,如果是在1949年以後的話,就歸中華民國所有。那個雙橡園,本來是1949年以前取得的,按照國務院的標準可能要交給中共了,但是當時美國國會覺得這樣對台灣保護不足,所以就訂立一個條款很清楚的,就認為這樣一個情況下,我們的所有權不受影響。」

雙橡園主樓外(資料照)
雙橡園主樓外(資料照)

1980年代擔任駐美代表時花了很多精力整修雙橡園的錢復在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回顧了當年在斷交後極力爭取保存雙橡園的這段歷史。他說:「雙橡園是一個在華府是最大的獨家居住的房屋,佔地達18多英畝,從1930年代就是我們駐美公使、大使的官邸,我們非常在意,從宣布斷交到1月1號,我們就把雙橡園以20塊美金的代價賣給周以德(Walter Judd)議員、自由中國之友協會(Friends of Free China Association)的共同主席。但這是沒有用的。因為國務院如果說要讓中共取得所有的財產,那還是要把雙橡園交給中共的,所以我們在國會的朋友,就想盡辦法台灣關係法把這個部分寫進去。雙橡園雖然價值不高,但對台灣老百姓來講,精神的意義、心理的意義非常重要。」

《台灣關係法》對台灣安全、軍售以及法律地位的規範,不但讓台灣在極度動盪不安的情勢下穩住了陣腳,也奠定美台雙方接下來以非官方性質發展關係的基礎,其法律效力追溯回1979年1月1日,而就在美台兩地降旗之後,雙方正式的外交關係畫上句點。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