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副國務卿來台被打,到台灣關係法誕生:台美斷交紀錄片《驚濤拍岸40年》

2019-04-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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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卡特在亞特蘭大的卡特中心對美國之音說: 「我們與中國建立正常外交關係後,繼續與台灣保持商業關係,我們作出的另一個承諾是,我們不向台灣出售進攻性的武器,讓台灣有可能攻擊中國,我完全遵守了這項承諾,但我的一些繼任者出現了偏離,是哪些人我就不點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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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聽證會

鄧小平訪美結束後,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開始就卡特政府提交的《台灣綜合法案》(Taiwan Omnibus Bill S・245)舉行聽證會,一出講情、講理、講法的大戲,在國會上演。美國三大電視台均大幅報導,公共電視網更是全程實況轉播。

現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的酈英傑(William Brent Christensen)在台北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說,「卡特行政當局向國會提交行政當局版本的《台灣授權法》,立即遭到國會的反對,因為他們覺得此法完全不足以解決美國在台灣的利益問題。」

前台灣總統馬英九說: 「因為他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正好選在國會休會的時候,所以把國會激怒了。國會議員看到他送來的法案,叫做《台灣授權法》(Taiwan Enabling Act),內容空洞,對台灣的保障非常的不夠,所以把它改頭換面,在參議院也進行了很多次的辯論。」

克里斯托弗副國務卿與安克志大使都出席了參院外交委員會作證,當時負責質詢的參議員包括了保守派的高華德(Barry Goldwater)、自由派的泰德·肯尼迪(愛德華·泰德·甘迺迪,Ted Kennedy)與中間派的鮑勃·多爾(杜爾,Bob Dole),高華德議員甚至到最高法院狀告卡特總統單方面宣布一年後終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是違憲的行為。

美國國會議員訪台

錢復說:「美國國務院首席法律顧問韓塞爾(Herb Hansell)—等於助理國務卿一樣,他到國會去做證,被佛羅里達州的參議員理查德·斯通(史東,Richard Stone)質詢,簡直像貓逗老鼠一樣,老鼠被搞得一點辦法都沒有。」

宋楚瑜:「參議員史東是《台灣關係法》很大的支持者。他之前到台灣訪問,住在圓山飯店,他有個習慣是晨跑,早上他要出來運動、跑步。他一早從圓山飯店出來,身上穿的衣服上面掛了一面美國國旗,他跑步的時候,看到街上很多人都對他在搖手,他後來就拿這個故事來證明,我們的鄉親是對卡特政府的決定不滿,而不是在跟美國人吵架,證明這當中之間是有差距的。證明我們之間還是願意持續發展關係的。」

斷交後不到一周,沃爾夫眾議員率團訪問台灣。他回憶說:「我隨後去了台灣和其它我們關心的地區。卡特跟(時任助理國務卿)霍爾布魯克發電報給我,說我不應該去,他們想要阻止我訪問台灣,如果當時我沒有違背卡特的意願訪台,美台關係可能會有很大不同。我們讓他們(台灣民眾)感到放心,最重要的是,讓他們覺得沒有被美國拋棄。我後來撰寫《台灣關係法》立法史,並將此書獻給我的太太,我們多次訪問台灣,台灣是朋友。我太太問,我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良善的台灣人民?他們是美國長期的盟友,這也成為我後來參與制定《台灣關係法》的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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