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觀點:高抬貴手,放過台灣的民主政治吧!

2019-04-0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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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電視台因為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太多而遭罰。圖為中天主播王又正(右下持手機者)。(資料照,羅暐智攝)

中天電視台因為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太多而遭罰。圖為中天主播王又正(右下持手機者)。(資料照,羅暐智攝)

都是韓國瑜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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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補選期間一則「兩百噸柚子到水庫」的新聞發酵,攪亂民進黨的選情。選後,蘇貞昌怒譙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委員會(NCC):「誰都管不到它,它甚麼也不管」之後,NCC先是重罰中天,輿論嘩然,藍綠對幹,烽火再起。重罰中天次日的3月28日,NCC主委詹婷怡不知是扛不住壓力,還是藉機明志,也「被請辭」了!詹婷怡被請辭,重罰中天一事仍然未了,擬藉風傳媒一角,談談重罰中天以及NCC的職權、功績問題。

為避免NCC以筆者轉述有誤為由,反控筆者評論不實,容先引述NCC官網新聞稿。

3月27日重罰中天的新聞稿有兩篇。

第一篇開宗明義提到:

「…..針對近期接獲多位民眾反映中天新聞台報導特定政治人物比例過多、本(108)年3月15日發生新聞採訪現場推擠衝突事件、另本會亦以行政調查了解營運行為引發之爭議等…..」 NCC接獲民眾反映,為求慎重,於是「針對2月11日至17日12時至13時、19時至20時新聞進行簡易分析發現,新聞標題出現特定政治人物姓名秒數比率以2月16日晚間最高,達56.7%;新聞標題出現特定政治人物姓名則數比率以2/14的50%最高,至於晚間新聞每日新聞標題出現特定政治人物姓名則數比率都超過30%。NCC委員會議經審議後,取得共識,決議該等製播採訪行為已與該公司自律規範未合,致有營運不當、損害民眾視聽權益之虞,應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第2項規定限期改正或為必要之措施,以維護觀眾視聽權益,並將持續進行行政調查。」

特定政治人物是誰呢?檢視新聞稿的前言後語,證實是指韓國瑜,也就是說,NCC查證認定,中天新聞報導,韓國瑜出現的比例平均超過30%,因此,要求中天限期改正。

報導韓國瑜比例超過30%,會損害民眾視聽權益? 誰的視聽權益受損?是韓國瑜的政敵嗎?還是討厭韓國瑜的民眾?按人口比例,台灣24小時新聞頻道的數量、以及總播報時間,居全球之冠,此台不報,別台報,遙控器在視聽大眾手上,愛轉哪台轉哪台,不愛中天、不愛韓國瑜,大可轉台去愛蔡英文、愛阿扁啊!難不成,民眾手殘也要怪電視新聞韓國瑜報太多?

請問NCC,既然韓國瑜報太多要改正,報導韓國瑜時,鏡頭同時出現了陳其邁陳明通或陳致中,那麼,報導陳其邁、陳明通或陳致中的比例是不是也同時失衡了?是不是也該糾正?

請問NCC,親綠的媒體各節新聞重複報導蔡英文、蘇貞昌、賴清德的新聞,遠遠超過30%,要不要一併處理?

20190402-高雄市長韓國瑜接受議員質詢關於青年政策及社會住宅等問題,韓國瑜表示,高雄市府預計在10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青年局,而社會住宅也將在下個月動工。(高雄市政府提供)
中天電視台因為報導韓國瑜太多而遭罰。(高雄市政府提供)

NCC重罰中天的新聞稿開宗明義說:「…近期接獲多位民眾反映」,「觀眾反映」這四個字,值得拿出來討論。筆者擔任「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時赫然發現,NCC每天調派高級公務員坐鎮大廳,專事接聽民眾撥來的意見反映電話,名為反映,實為檢舉,而檢舉的內容,五花八門,從新聞稿告化到電視台違規賣藥,戲劇內容包藏色情、裸露鏡頭不當,無奇不有。而NCC通過國家考試或是領有碩學士學位的眾家公務員,輪流值班伺候這一大幫檢舉達人,還得筆記登錄檢舉內容,呈供上級審閱。

我不知道NCC這樣的陋規是否還持續進行中,唯NCC新聞稿內容似已默認此一陋規仍在持續執行中。且不論派員接聽觀眾檢舉是不是一個cost-effective的做法,NCC憑著觀眾檢舉辦事,怎麼樣也讓人想起水軍「五毛黨」,也讓台灣的民粹得到精神與實質的勝利。而我更憂心的是,未來,敵對政黨、電視台只要養一批無所事事的閒人,沒事看電視,打電話給NCC,只要來電頻率次數都湊足了,NCC豈不是都要立案調查?而中央政府獨立機關下屬的高級公務員,淪落到幹Call Center裡頭接線生的活兒,豈不叫人寒心加傷心?

中天報導韓國瑜的比例超過30%,該怎麼辦?涼拌唄!別說超過30%,超過50%,60%都不干NCC的事兒,那是觀眾自個兒的事! NCC既然寄望新聞媒體自律,也當相信觀眾能自律。只要韓國瑜能持續保持熱度,繼續發燒,中天報韓的比例,就會超過報蔡、報賴、報柯,哪一天,韓流退了燒,觀眾看膩了韓國瑜,中天自然移情別戀,哪裡輪得到NCC操心? NCC有閒暇,何不瞧瞧網路聲量分析公司抓出來的數據,那些數據顯示,網民偏愛特定政治人物的瘋狂程度,可能遠勝過中天新聞呢!NCC又豈能插手箝制?

中天新聞若是存心取巧,仿效X視,日後新聞內容將特定政治人物的報導,通通轉化為新聞評論或是名嘴開講,NCC敢冒干涉言論自由之大諱,加以處罰?身為獨立機關的NCC應該硬起來,明確地告訴全國視聽大眾,特別是政治人物:尊重媒體的自律,媒體不自律,請視聽大眾發揮他律,用市場機制來淘汰不自律的媒體!(不過,現行NCC委員以及主委產生的方式,注定了主委和委員永遠硬不起來!否則,蘇貞昌將黑手伸到NCC眼前時,詹婷怡就該大聲嗆回去了!)

至於說中天超比例報韓,「致有營運不當」,那更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

 

中天超愛報導韓國瑜,肯定會反映在收視率上。收視率上揚帶動廣告上檔,收視率下滑,廣告出走,中天膽敢持續押寶超比例報韓,肯定是先看過收視率和廣告Q表,何來的營運不當?甚麼叫營運不當?商業電視台,盈虧自負,中天營運不當,造成虧損,自有股東去煩惱,難不成NCC還要輔導虧損的電視台轉虧為盈?

說到營運不當,NCC或許應該要過問一下政府將黑手插入媒體的怪現象。打從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我們的政府常會威脅恐嚇,或利用政績宣導的預算,利誘媒體,迫使媒體報導偏愛特定的政黨和政客,甚至安插「政友友」、「黨友友」接掌欄目主持人、乃至於擔任電視台的董監事。多年來,公共電視淪陷,公廣集團變色變形,正是政府政黨插黑手進媒體的傑作。NCC真要當自己是獨立機關,NCC委員真要高舉媒體中立的旗幟,就請先撥政府政黨之亂,還公共媒體清白之身。

台灣通識教育裡,媒體教育最是缺乏,再加上NCC為政不尊,風吹草偃,上行下效,也難怪有台大政大學生自甘附NCC驥尾,發起拒看中天新聞了!這幾十年來,我們一直強調,「大學的目的在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然而,從服貿協定、卡管、假新聞、韓國瑜出訪到抵制中天,莫說獨立思考判斷,部分大學生大概連思考的能力都沒了!

寫到這兒,忍不住要請教NCC兩個問題:

第一,新媒體、社群媒體、網路直播,算不算媒體?如果算,按照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規定: 成立通傳會的目的在於「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那麼,上自總統、行政院所轄各部委,下至各縣市政府都在搞直播,各級首長都在寫臉書,玩推特、IG,成立紛絲團,NCC管不管,要不要這些黨、政、軍退出媒體?

第二,民視被罷黜的董事長郭倍宏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主席,喜樂島聯盟的主席,前幾年還公然宣稱台獨現在已擁有三個電視台:民視、華視、公視。這算不算是黨政軍介入媒體?

我的質疑,並不意味著責備NCC。在黨政軍退出媒體一事上,我的看法跟絕大多數人都不一樣。事實上,在台灣現實環境中,特別是在網路媒體興起後,黨政軍退出媒體既不可能,也沒意義。我主張人人有權經營媒體,黨政軍也有權經營媒體,不論是指媒體還是電子媒體、網路媒體。但是,黨政軍經營的紙媒或是利用到公共頻率資源的電子媒體,就必須公開發行,必須標明所屬的黨、政、軍背景。畢竟,在高速網路時代,人人可以在平台上成立自媒體,限制黨政軍背景的個人和團體經營媒體,對於保障他們的人權,不盡公平。在我看來,那些有營業行為的媒體,在開放競爭的前提下,等同於商業產品,市場會決定黨政軍媒體的生死存活。也就是說,NCC該管的,應該是黨政軍有沒有利用壟斷性的資源,掠奪其他個人與團體經營媒體權利的行為。只有當新聞和言論能夠在市場上,從左到右,從統到獨,自由地移動時,新聞和言論自由,才算是落了地。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終究要依靠一個自由市場來保障。

20190131-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31日召開「喜樂島聯盟記者會」。(顏麟宇攝)
民視被罷黜的董事長郭倍宏是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主席,喜樂島聯盟的主席,根本違反黨政軍條款。(顏麟宇攝)

回頭和NCC為何罰款中天。

NCC開罰中天新台幣100萬元,並不是因為中天韓國瑜的新聞報得多,而是另有理由。試看NCC重罰中天的理由。

「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28日播出「中天晨報」節目,以「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標題,並出現「盯場」等字眼,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規定,裁處新臺幣60萬元。其次,中天新聞台108年2月18日新聞報導出現標題「異相?!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其內容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公序良俗與第4款事實查證之規定,裁處新臺幣40萬元。」

先說「協助?盯場?」這則新聞。

老實說,我壓根兒沒注意到這則新聞。無論如何,如果說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以致損害公共利益」為由開罰,那麼,大概電視台90%的新聞報導都得開罰,對於稅收短缺的台灣,應該不無小補。

大凡有新聞採訪實務的人都明白,新聞作業,貴在搶時效,時效與新聞的正確性,確實是兩難,很多時候,為了搶時效不免犧牲新聞的完整性、甚至正確性。真要善盡查證原則,除了專題報導外,每天的即時新聞,特別是電子媒體的滾動式新聞,記者和編輯台都很難百分之百善盡查證責任。我們與其吹毛求疵地要求新聞查證,不如把重點放在報導新聞時,對採訪對象或現象有無明顯的惡意。以「協助?盯場?」這則新聞而言,你可說這是新聞記者將本身的主觀意識帶入了新聞報導,但是,標題仍然是用了問號,對駐星國大使(代表)應該也沒有特別的惡意,應該也沒有攻訐的意思。畢竟,大家對眼前的駐星代表陌生的緊,心裡頭難免會揣測,這位代表可不是替代酒駕的那位江先生嗎?是藍是綠?韓國瑜行前,中央一陣搶白唱衰,真能大度地派人協助?將協助「扭曲」為盯場,人之常情,就當是好心被雷親吧!何況,台灣電視媒體記者,將報導和評論混為一談,也不是新鮮事。如果說,這則新聞該罰,那麼,許多親綠媒體動輒將他們不喜的採訪對象戴上紅帽子,連閉門會議內容都能編,連賣台賣身都能說出口,那就更應該重罰重責了!

NCC最搞笑還是指「協助?盯人?」這則報導損害了公眾利益。我很想當面請教NCC,公眾指的是誰?利益又指何而言?可有證據?坦白說,這則新聞若是有受害人,受害人也就是駐新加坡的代表,代表若覺得委屈,大可去函要求中天更正,也可利用現在最夯的臉書直播,將來龍去脈說個清楚,不就還自己清白了?何勞NCC借刀殺人?就算這則報導真的損害了駐星代表的清譽,那也應該由當事人透過司法途徑討回公道。話又說回來,駐星代表若是真有智慧,不妨將這事件視為天賜良機,和中天交個好,哪天還可央求中天幫忙做個專題,吹噓吹噓推動新南向政策的功績呢!

2019-03-27_中天新聞,網友對比標題。(讀者提供)
2019-03-27_中天新聞,網友對比標題。(讀者提供)

再看鳳凰展翅的新聞。天空出現鳳凰展翅的雲彩,違反公序良俗? 別說網民立馬舉出S台好些怪力亂神、違反公序良俗的例證打臉NCC。我少時攻讀中國政治文化課程,大凡開國皇帝出生時多有神蹟,滿室生香啊、天現雲彩啊、仙人奏樂啊、或是飛龍巨獸亂入小皇帝他娘胎之類的,盡是鬼話。科學時代,就算看到中天播報天有鳳凰展翅雲朵,誰也不會認為那就代表了甚麼神蹟或吉兆。這檔事,迷信者恆信之,不信者恆不信,一笑置之可也,何須勞動NCC開罰?NCC拿這個理由開罰中天,骨子裡就是認為民智未開,不相信自家民眾的知識水平。

不說中天,網路上常見有人PO出天空雲彩異相,或是釋迦摩尼、觀音菩薩、或是耶穌基督、小天使,在所多有,這些大自然的趣味現象,可以宗教釋之,可以科學理解,可以娛樂觀之,難道NCC都要針對版主開罰?還是要耗費公帑去追究那雲朵是真是假?發生於何處?何時發生?何時消失?

照NCC的邏輯,那麼,好些有線電視頻道裡的談話性節目,不論是談古論今、還是眾家藝人閒扯淡的,內容怪力亂神、違反公序良俗的,那可多了不知好幾百倍呢!NCC早該將他們給「開」了!就連瑤瑤主演的通靈少女,也該禁播了!

20190219-NCC主委詹婷怡19日於立院備詢。(顏麟宇攝)
NCC主委詹婷怡「被請辭」。(顏麟宇攝)

詹婷怡被請辭後,中天遭罰案還得繼續走下去,該訴願的訴願,該公關的公關,問題一時三刻解決不了。另一方面,民進黨舉黨上下關切的假新聞,在蘇貞昌的壓力下,NCC還得繼續辦理。NCC之亂,還得繼續亂下去。

誰會來接掌NCC主委一職呢?翁副主委暫代,還是扶正?前反旺中集團,後又斥責中天有功的洪大教授會脫穎而出?或者,乾脆讓行政院副院長兼資安長,也是當年主持走路工記者會,幹掉了黃俊英,讓黃俊英抱憾以終的陳其邁兼任NCC主委?!不合常規?民進黨主政下,哪有不合常規的事兒?NCC主委都可以喝斥,還有甚麼不能幹?

重罰中天案又該如何結案呢?駁回訴願,明年撤照,看他服不服?暗示系統業者下中天的架?沒收中天的頻道,一了百了?動員競爭媒體和「政友友」民代,將中天打為紅色代言人?對了,假新聞也可一併處理。順我者昌,逆我者死。凡是不利於政府和執政黨的報導,一律視為假新聞,一律將其列為對岸網軍散發者,重新祭出「為匪宣傳」條例,嚴打假新聞。

恕我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曾為媒體人,終身關切新聞與言論自由。畢竟,新聞媒體是民主政治的第四權,是民主政治的四根基柱之一,一柱崩壞,民主傾覆。如果,新聞和言論都必須服從政治正確的原則,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不存焉,台灣最寶貴的資產也將消失得無影無蹤!真到那地步,NCC何異於新廣電總局?台灣又何異於中國大陸?民進黨何異於共產黨?既然如此,人們與其選擇一個政黨持續惡鬥、經濟持續下滑,又無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台灣,何不選擇一個國力強大、繁榮穩定、科技持續進步的中國呢?
詹婷怡被請辭已成定案,只盼蔡總統、蘇院長高抬貴手,就此打住,放過台灣的新聞自由,放過台灣的言論自由,放過台灣的民主政治吧!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曾任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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