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光復節3天連假即將到來,強烈颱風薔琵卻可能在連假前夕影響台灣。根據中央氣象署預報及氣象專家10月19日分析,薔琵可能在10月23日至24日帶來明顯風雨,究竟會登陸台灣或從近海北轉,目前仍有變數。如果颱風真的碰上10月24日至26日連假,原本的假日會不會白白放掉?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還能要求再補一天嗎?如果連假前已經請好特休,當天又遇上颱風停班,原本的假能不能撤銷、把特休拿回來?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規定,颱風停班、國定假日補假與天災期間出勤適用不同制度,能否補假、薪水如何計算,得看當天原本的假別及實際出勤情況;至於已經請好的特休能否撤銷,則須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
2026年光復節連假放哪3天?10月26日為什麼補假?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2026年「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為10月25日星期日,由於國定假日適逢星期日,政府行政機關安排10月26日星期一補假,連同10月24日星期六,形成3天連假。
哪種情況能補假?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勞動部。
不過,這份辦公日曆主要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民間企業勞工同樣享有光復節國定假日權益,但實際補假日期須依《勞動基準法》及勞雇雙方約定的班表認定,因此不是所有勞工都一定在10月26日休假。
光復節連假遇颱風能補假嗎?3種情況一次看
情況一:原本就放假,遇上颱風停班能再補一天嗎?
如果10月24日至26日原本就是休假日,後來地方政府又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原則上不會因此自動增加一天補假。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6年5月修訂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天然災害停班停課屬於臨時性緊急應變措施,目的在於讓民眾預防災害、處理緊急情況及進行災後復原,並不是額外增加的法定假日,也沒有停班後再擇日補假的制度。
以今年光復節連假為例,假設10月26日星期一已經是政府行政機關的國定假日補假日,即使當天地方政府因颱風宣布停止上班,也不會讓原本的補假自動順延至10月27日星期二。民間企業勞工如果當天原本就是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同樣不會因為颱風停班而當然獲得額外一天假。不過,若企業另有優於法令的補假制度,仍可依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雙方約定辦理。
情況二:光復節遇上例假、休息日,勞工還能補假嗎?
答案是可以,但這是國定假日依法補假,與颱風是否來襲無關。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國定假日如果遇到勞工的法定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在其他工作日安排補假,補假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補假當天仍具有國定假日的性質。
舉例來說,一名固定星期六、星期日休假的上班族,10月25日光復節正好遇上星期日,依法應另有一天國定假日補假。如果公司已經安排10月26日補假,即使當天又遇上颱風停班,也不會因此自動產生第二次補假。至於餐飲業、百貨業等採排班制的勞工,例假與休息日不一定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如果10月25日原本就是工作日,雇主原則上應讓勞工放假、工資照給;若經勞工本人同意,也可以明確約定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
情況三:光復節連假被老闆叫去上班,可以領雙倍薪水或補假嗎?
如果勞工原本應在光復節或國定假日補假日休假,卻被雇主要求出勤,首先要看是一般國定假日工作,還是因天災等緊急事由依法停止假期。
工資、補假差在哪?
重點不是颱風有沒有來,而是當天原定假別與出勤法律依據。
符合要點情形者,勞動部建議另加給工資。
不等於依法一定領取雙倍薪水。
以月薪制、國定假日工作8小時內為例。
勞雇雙方得協商擇日補休。
須符合天災緊急停止假期的法定條件。
原則上緊急工作結束後立即安排。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39、40條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雇主經勞工同意要求國定假日出勤,月薪制勞工在正常工作8小時內,應另外加發一日工資;超過8小時部分則依延長工時規定計算。勞雇雙方也可協商擇日補休,但雇主不得單方面以補休取代依法應給付的工資。另一種情況則是《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的緊急停止假期。當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依法停止勞工原本的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時,必須加倍發給停止假期的工資,並在事後補假休息。
依勞動部2024年7月17日函釋,這類補假原則上應在緊急工作結束後立即安排;若勞雇雙方於事後協商另訂日期,最遲可在工作結束後7日內補假。如果雇主經工會同意,或團體協約載明允許勞雇雙方另行協商補假日期,則可由雙方協商在工作結束後30日內補假,但不得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3日。如果當天原本是正常工作日,應依正常工作日及天然災害出勤規定處理;若是休息日,則須區分一般休息日出勤與緊急停止假期;至於例假,除符合法定緊急情況外,雇主原則上不得要求勞工出勤。
颱風天政府宣布停班,老闆可以扣薪水、要求補班嗎?
除了補假,不少勞工也關心,如果颱風在光復節連假前就開始影響台灣,原本應該正常上班,後來政府宣布停班,雇主能不能扣薪水,甚至要求員工改請特休?根據勞動部2025年9月19日修正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此未出勤時,雇主不得將其視為曠工、遲到,也不得強迫員工請事假或其他假別,更不能強迫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至於颱風停班當天沒有出勤,工資是否照給,勞動部使用的是「宜不扣發工資」,也就是建議雇主不要扣薪,並非所有天然災害停班情況都有法定全薪保障。
颱風假當天已經請特休,能撤銷拿回來嗎?勞動部曝關鍵規定
如果勞工為了光復節連假提前請好特休,例如原本安排10月23日星期五出遊,後來當天地方政府因颱風宣布停止上班,已經請好的特休能不能撤銷、把假拿回來?根據勞動部2026年4月23日更新的常見問答,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可以不出勤的日子並非《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例假或休息日。如果勞工原本已經排定請假或休假,後來遇到天然災害停班,是否應該銷假,現行法令沒有明文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 因此,已經核准的特休不會因颱風停班自動退還,但勞工可以向公司提出銷假或調整休假日期的要求。
不過,事先請好的特休能否撤銷,與雇主要求員工拿特休抵颱風假,適用的規定不同。 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點,勞工原本應正常上班,後來因工作所在地宣布停止上班,或居住地、正常通勤必經地區宣布停班等符合規定的情況而未出勤,雇主不得強迫改請特休、事假或其他假別,也不得要求事後補班。因此,勞工事先排定的特休能否取消,須與雇主協商;但如果原本應正常上班,後來因符合天然災害停班相關規定而未出勤,公司就不得強迫員工拿特休抵掉颱風停班的日子。
公務員遇颱風停班,有加班費或補休嗎?
公務員遇到天然災害停班,適用的制度與民間勞工不同。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機關宣布停止上班後,一般公教人員原則上以停止上班登記,不列入其他假別計算。如果因救災、輪班輪值或特殊業務需要,經機關主管指派出勤,符合相關加班規定者,可以依實際服勤情況及適用規定支領加班費或辦理補休。
颱風停班停課怎麼查?光復節連假前注意最新公告
依10月19日上午的氣象預測,強烈颱風薔琵可能在23日至24日帶來明顯風雨,25日有機會逐漸遠離台灣,但實際影響仍有變數。即使中央氣象署發布颱風警報,也不代表全台灣一定同步停止上班上課,各地方政府仍會依據風雨預報、交通狀況及災害風險等因素決定。民眾可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查詢」網站,掌握各縣市最新公告。如果對個人補假、工資或出勤權益有疑問,也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諮詢。 (相關報導: 最新颱風動態/強颱薔琵會停班停課?氣象署曝最快這時間發陸警!這2天雨勢最劇首當其衝 | 更多文章 )
參考資料與引用來源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及連續假期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5年5月修訂)
- 勞動部:國定假日及補假
- 勞動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及補休規定
- 勞動部:2026年勞動節休補假相關疑義問答
- 勞動部:2024年7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130148423號函,第40條事後補假期限
- 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 勞動部:天然災害期間已請特休能否銷假
- 中央社:2026年10月19日薔琵颱風可能登陸或於台灣近海北轉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