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外界就新竹市立棒球場開挖勘驗結果及部分議題之討論,有心人士惡意混淆相關事實,新竹市政府今(31)日嚴正澄清,並針對主要造成錯誤混淆的議題做出五項說明,市府強調,無論有心人士如何進行政治攻防,市府最重要的責任始終沒有改變,就是把球場修好、把安全顧好。市府將全力完成最後的驗收與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把關每一個環節,讓球員安全在球場上發揮、讓球迷重新回到看台,把一座安全、安心、可以好好看球的棒球場還給新竹市民。
有心人士惡意混淆事實,市府舉證說明正面反擊
針對有心人士惡意混淆新竹棒球場相關事實,竹市府說明如下:
一、「零異物」區域挖出磚石、鋼筋及大量施工垃圾
市府指出,依檢察官於114年2月25日現場勘驗結果,第一次開挖在廢棄物應零檢出的區域即發現大小不一(18-45公分不等)之石塊與磚頭,及掃把、施工警示帶、老虎鉗、寶特瓶、啤酒罐、防塵布等物品。處分書並記載,現場挖出218塊磚頭與石塊,其中多數尺寸超過15公分回填標準;另掃把、老虎鉗、寶特瓶及啤酒罐等,檢方亦認定係原統包商巨佳公司施工期間遺留並遭覆土掩蓋。在零檢出區域挖出異物與施工垃圾,其具體事實是已違反工程契約相關規定
二、球場內確實出土寶特瓶及啤酒罐等巨佳公司遺留之垃圾,不應以2026年寶特瓶混淆視聽
針對外界關注部分寶特瓶製造日期為2026年,市府說明,115年7月27、28日由檢察官會同市府、巨佳公司及改善工程包商泰欣營造進行三方勘驗時,已確認該批寶特瓶係巨佳公司埋下之寶特瓶、啤酒罐等垃圾,與後續改善工程施工中垃圾送至同一地掩埋場,且有分開擺放供檢察官檢視,卻被誤導混淆為因廠商現場管理不善,由施工人員遺留。市府於勘驗時均據實說明,因此,以後續改善工程所遺留之個別垃圾,反推市府「自導自演」或「刻意栽贓」,並不符合實際勘驗時序及客觀事實。
三、三方共同確認8包「不合格掩埋物」外,還有約6公噸廢鋼筋、5.166立方公尺廢木材
市府強調,第二次勘驗真正應關注的是,經三方共同檢視,暫置物品中仍有8包屬雙方均無爭議之「不合格掩埋物」,現場另發現非屬工程設計內容之廢鋼筋約6公噸及廢木材約5.166立方公尺;另尚有實方近5,081立方公尺之含廢棄物土方未完全完成分篩。至於噴灌管線、原球場軟墊等原貌物品,市府於調查過程亦均據實指認,並未將所有挖出物一概指稱為非法掩埋物。不合格的掩埋物,也不能因政治攻防而消失。
四、大型RC平台、PE網未經核定與完成變更設計,直接掩埋已違反工程契約規範
針對外野地下大型RC構造物,原統包商主張係因地下水及地質條件所施作的施工平台,且並非契約範圍,因此不等同非法掩埋廢棄物。市府指出,該大型構造物並未經市府及監造單位核定,也未經合法變更設計程序,即由統包商自行施作,完工後更未予清除,而直接留存於外野地下,再以「這不是契約範圍」作為免責理由。
巨佳公司施工期間擅自加入PE網等工法,同樣未經市府核定,也未依規定完成變更設計程序。公共工程所有材料、工法及設計都有契約與圖說依據,不能由施工廠商自行決定增加材料,再將其永久留存地下。應依契約及相關法規進一步檢視責任,不能單憑廠商主張「施工需要」就當然免除責任。
五、沒有「可以容許5%垃圾」之事
市府再次澄清,工程契約從未存在所謂「可以容許5%垃圾或廢棄物」的契約條款或雙方協議。相關決議所提「信心水準95%、誤差正負5%」,指的是科學抽樣及物理檢測所採用的統計標準,例如決定應開挖多少面積才能具有代表性,與回填材料可以容許多少垃圾完全是兩回事,絕不能混為一談。
市府呼籲各界勿以單一物品模糊整體工程問題,也不應將不同施工階段、不同來源之物品混為一談。市府將持續依契約、工程鑑定及相關法律程序追究應負責任,確保公共工程品質及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