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日本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民法》修正案正式生效。離婚夫妻可以選擇共享子女監護權,結束了日本一個多世紀以來僅允許單一親權的傳統制度,也讓日本終於跟上G7其他成員國的腳步。
此次修正案中的「共同親權」制度適用於所有在日本離婚的夫妻,包括雙方都是日本人,或者一方是日本國籍、一方是外國人,或者在日本法院處理離婚的外國夫妻。
在此之前,日本是七大工業國集團(G7)中唯一不承認「共同監護權」法律概念的國家。每當夫妻離婚後,子女監護權通常只判給單親一方,多數情況是母親。擁有監護權的一方擁有絕對權力,可完全切斷另一方與子女的聯繫。
這套單一親權制度長期受到國內外批評,許多離婚者在失去監護權後,與子女徹底疏離,造成親子關係永久斷裂以及帶來的社會或心理健康問題。
「共同親權」實施帶來哪些改變?
據英文《日本時報》(Japan Times)報導,新法最大的改變,是離婚夫妻可透過協議或家事法院決定採用「共同監護權」或「單一監護權」。如同許多國家行之有年的共同監護權,父母雙方需共同決定子女的重大事項,例如教育、居住地等,但遇上緊急醫療情況也可單獨決定。
評論稱這讓父母雙方都能持續參與子女成長,避免一方完全被排除在外。
過去,日本離婚夫妻雖然可以自行協議監護權與探視安排,但一旦進入法院訴訟,監護權只能判給單方。如今新法律則賦予家事法院更大彈性,可根據個案判斷最適合的安排。
此外,即使是舊法下已離婚的夫妻,現在也可向家事法院申請重新審查監護權安排,讓過去因單一親權而受損的親子關係有機會獲得修復。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修正案還強制離婚後支付子女撫養費(贍養費)。與子女同住的一方,每月可向前配偶索取基本金額2萬日圓(125美元;862元人民幣;4009元新台幣)。這項規定希望減輕單親家庭的經濟壓力,確保子女生活獲得基本保障。
專家認為,這有助提升子女的心理健康,並鼓勵父母以更成熟、合作的方式處理離婚後的關係。
「單一親權」爭議的知名案例
有單親家庭向BBC記者反映,他們擔心「共同監護」將迫使女性,即使在涉及家暴的情況下,仍需與前夫維持聯繫。
依照新法,若法院認定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情況,將在離婚案件中裁定由單方取得監護權。
英國《衛報》稱,日本單一親權制度長期引發國際關注,尤其在涉及外籍配偶的案件中,常被指控為「親子綁架」的溫床。許多外國配偶在離婚後,無法與子女見面,甚至完全失去聯繫。
2023年,日本乒乓球(桌球)名將福原愛與台灣前夫江宏傑的撫養權爭議,曾引起台日輿論矚目。彼時福原愛帶著兒子返回日本後切斷聯繫,被江宏傑指控「綁架子女」。雙方經過激烈訴訟,最終達成和解,恢復共同監護安排。
2021年東京奧運期間,一位居住在日本的法國父親文森·菲肖(Vincent Fichot)曾在東京一車站發起絕食抗議,指控日籍前妻在他上班期間帶走孩子,失去所有聯繫,而日本法院卻不願意讓他與孩子們聯繫。 (相關報導: 從狂熱台獨到北京座上賓:鄭麗文的身份流轉,與國民黨在戰爭邊緣的「和平豪賭」 | 更多文章 )
菲肖與前妻居住日本多年,卻因單一親權制度無法有效爭取探視權,成為國際媒體焦點,並拍攝成法國電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