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跨國詐欺、洗錢案,查扣標的從帳戶、豪宅一路擴及大量高價車輛,檢方評估,名車若長時間停放恐因折舊與保管成本而影響價值,因而啟動變價作業,將囑託行政執行體系接手拍賣,先把可能涉及犯罪所得的資產轉換為現金保管。這波太子集團相關名車拍賣,不僅是案件偵辦的一環,也讓司法拍賣市場罕見出現「一次34輛豪車」的規模,外界關注焦點從案情本身,延伸到一般民眾是否能參與投標、拍賣如何進行與時間落點。
國際制裁名單牽動台灣追查,太子集團在台據點浮上檯面
本案早已進入國際執法視野,美國司法部與財政部日前公告制裁名單,列入太子集團相關單位共146個,其中有9家公司在台登記,檢調在掌握資料後進一步比對發現,部分公司實際據點設於北市指標豪宅「和平大苑」,使案件在國內引發更高關注度,對檢方而言,這類登記與實際營運落差、據點集中於特定地段的情形,往往是釐清資金流向、公司實體運作與人員分工的關鍵拼圖,也構成後續搜索與約談的行動基礎。
檢調搜索全面收網,資金不清成羈押關鍵
北檢接獲情資後展開偵辦,至今已發動4波搜索,最新一波在12月9日展開,檢警鎖定玄古管理顧問公司等關係企業搜索,拘提負責人王俊國等6人到案,並於10日陸續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王俊國對資金來源與流向交代不清,且有串證、滅證疑慮,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整體偵辦節奏顯示,太子集團案的重點不只在於個別被告角色,更在於資金如何進出、如何被切割與轉移,而查扣資產與後續拍賣,則是為了在偵審尚未定讞前,先把可變現標的妥善保全。
車輛登記成拍賣難題,檢方改採公示突破程序
檢調調查指出,遭查扣的名車多數登記在太子集團創辦人兼董事長陳志,以及核心幹部、財務總監李添名下,但兩人目前均未在台灣,亦無登記住所,為讓太子集團相關車輛的變價程序得以推進,北檢將依法採取「公示送達」公告變價訊息,待公告期滿30日後,拍賣程序即可正式啟動。這個環節之所以受矚目,在於拍賣並非單純把車推出市場,而是必須先補齊法定通知與程序正當性,才能確保後續標售、價金保管乃至可能返還時,都能站得住法律檢驗。
少數車輛涉交易爭議,檢方認定不影響強制拍賣
在34輛車之中,仍有少數車輛牽涉更複雜的登記與權利主張,有的車登記在本案其他被告或人頭名義,多數已表達同意拍賣;另有3輛豪車已完成過戶至車商名下,車商主張交易已成立、所有權仍有爭議。檢方立場則是,相關主張不影響強制變價程序先行推進;至於車商已支付的價金補償問題,將待拍賣完成後再協調處理,換言之,太子集團名車拍賣的設計,是先把可保存價值的標的變現並保管,權利爭點則留待後續以法律程序釐清,而非讓爭議直接卡住整體拍賣進度。
一般民眾可參與投標,太子集團名車拍賣時程曝光
後續拍賣將由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全權辦理,現階段正協調可同時停放34輛豪車的場地,並規劃在拍賣前開放有意投標的民眾賞車,時間點暫定落在明年1月底至2月初,各車輛底價則待執行署完成鑑價後訂定。整體流程可概括為下列節奏,讓想參與太子集團拍賣的民眾掌握關鍵步驟與時間差:
- 公告階段北檢以「公示送達」方式公告變價訊息
- 等待期公告期滿30日後程序得以往下推進
- 場地整備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協調集中停放並規劃賞車
- 鑑價定底由執行署完成鑑價後訂定各車底價
- 拍賣期暫定明年1月底至2月初對外辦理拍賣投標
變價屬程序性處分,拍賣價金先保管不等於定罪
檢方也強調,變價拍賣屬程序性處分,並不代表案件已有最終判決,拍賣所得會先行保管,若未來法院判定車輛確屬犯罪所得,相關價金將依法沒收;若判決結果不同,原權利人仍可依法主張返還相當價額。這也是司法機關在處理太子集團這類跨國詐欺、洗錢案件時的典型作法在偵審未結前先保全價值,避免資產折損或難以管理,同時保留日後依判決結果處置的彈性。
不動產處理節奏不同於名車,和平大苑仍待偵審進度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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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車輛容易折舊、保管成本高,北檢先前查扣的「和平大苑」等不動產,因保存性質不同,目前沒有立即變價規劃,後續將視偵審進度與實際需要再行評估。從整體布局來看,太子集團案的拍賣之所以先從名車下手,反映的是檢方在資產保全上採取「優先處理易折損標的」的策略,讓拍賣程序在不偏離正確性與法律要件的前提下,盡可能把價值先鎖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