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剛觀點: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的戰略性思維

2018-01-2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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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議題應有的戰略思考,個人認為政府應積極協調業者訂定共通的充/換電站/樁硬體標準(不應簡單化為某家的規格),讓符合資格的業者都能獨立在此標準下各自開發充/換電站/樁硬體設施,滿足不同電動車業者的需求。而此標準的選訂除了國際標準、非A及B或C的選擇外,應可考慮彈性轉換的選項;亦即未來的充/換電站/樁,只需進行系統軟體的更換,至多只需再更換換電站各電池插座模組即可服務不同的電動車廠商。如此一來,各電動車廠商不需投入大量資金建置自己的硬體設施,避免彼此硬體系統不相容所造成的重疊建置浪費。而換/充電站經營業者也可取得彈性,發展多樣與電動車廠商競合或獨立的服務模式。制定這樣的共通或相容標準並在此模式下發展電動車的應用與服務商業模式,將絕對有利於我國未來電動車產業技術與服務輸出的整體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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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車廠提供的電動車。(圖/龔傑森攝)
知名車廠提供的電動車。(圖/龔傑森攝)

此外,為加速促進我國電動車的普及化,政府亦須積極評估與研發、推動路邊停車充電及管理、收費的設施設置與機制,以累積應用服務與管理經驗做為日後服務輸出的競爭利器。

三、完善的電池回收管理技術、能量與制度:

推動電動車的普及化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廢氣排放的環保考量。但大眾似乎尚未關注廢/老化電池的回收處理技術、處理能量與建立整體管理制度的議題上。此議題若不及早發展建置,是否會產生其他形式的環境汙染問題?

當電動車日漸普及後,對於老舊電池的管理及廢電池的回收處理,其需求必定數十倍於對廢機油及廢電瓶的回收管理。因此我國有必要現在就積極展開相關技術、處理能量與制度的盤點、研發、制度研訂與推動建立工程。

對此議題的戰略性思考是,廢電池的回收處理與資源再利用,從環境永續經營觀點,未來會是一個不可欠缺的課題,裡面也蘊藏著許多商機。我國若能及早建立此相關技術、處理能量及完善制度,除對我國狹小的土地環境保護有所幫助外,未來也能單獨或協同電動車產業進行技術與服務輸出,取得競爭優勢。

四、培養一家以上的電動車整車開發業者:

與汽柴油車關鍵引擎生產製造能力掌握在外商手中的差別,我國已掌握了電動車除車用電池芯以外絕大部分的關鍵技術且處於技術先進的地位。因此我國具有自主開發、設計、製造整車電動車的豐厚實力。

除了關鍵零組件個別的競爭力外,我國應如何培養國內整車研發製造廠商並使其具有邁向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呢?

GOGORO機車(呂紹煒攝)
GOGORO機車(呂紹煒攝)

從國內市場規模看,似乎於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各自扶持一家車廠使其具相當規模並建立品牌地位的方案是一個明智的政策選擇。但從消費市場選擇性、市場競爭促進廠商進步性及未來國際廣大市場需求的開展性來看,允許多家廠商在國內公平競爭練兵才應是最佳的選擇方案。現行的國內汽柴油車市場即是多品牌的競爭,未來的全電動車市場為何不允許多品牌競爭讓消費者選擇?此外,建立多家優良廠商的生產製造能量也才更有助於國際市場觸角的延伸發展,並同時帶動整體產業鏈的發展。

五、加快電動車普及化腳步:

最後,做為電動車普及化政策的跟隨者,我國若要在國際市場展露頭角,必須比他國更快速的開展普及化腳步、發展相關的回收管理制度與推廣使用經驗,同時幫助國內車廠累積、建立製造、維修、管理能量與經驗,進而可與先進國家在國際市場上競爭。

因此,官、產、學界具備更積極與務實的企圖心,也是發展我國電動車產業戰略性思維的要件。

以上思考模式與內容若能落實並整合融入各部門各自獨立研訂的計畫中,建立良性循環的自轉機制;期待數年後,不須由國家組成電動車國家隊,業者間自然就能形成各種結盟關係進軍電動車的世界市場。

*作者為資訊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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