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為何醫療科技評估制度需要納入病友團體聲音

2017-03-27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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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醫療科技的評估重要的是要有公開透明的過程,讓病友、公民能夠參與是重要課題。(鐘敏瑜攝)

作者認為,醫療科技的評估重要的是要有公開透明的過程,讓病友、公民能夠參與是重要課題。(鐘敏瑜攝)

病友團體參與「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被賦予法源地位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之規定-「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及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並得邀請藥物提供者及相關專家、病友等團體代表表示意見,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前二項標準之擬訂,應依被保險人之醫療需求及醫療給付品質為之;其會議內容實錄及代表利益之自我揭露等相關資訊應予公開。於保險人辦理醫療科技評估時,其結果並應於擬訂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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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新藥收載給付流程」在進入二代健保時代以後,陸續有新的變革,最大的改變就是從原本一階段式的「專家會議審查」變成兩階段式的「共同擬訂會議決策」。再者,病友團體可列席共同擬訂會議的基礎,也是歸列在全民健康保險法的架構下。因此,新藥收載給付決策過程納入公民參與或是病友團體聲音,是二代健保變革後的基本精神。

再者,醫療科技評估考量醫療倫理之聲浪,其法源依據亦來自健保法第42條-「前項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訂定,保險人得先辦理醫療科技評估,並應考量人體健康、醫療倫理、醫療成本效益及本保險財務;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訂定,亦同。」

醫院、醫生、醫師、護理、護士、掛號、健保、看病、病人。(翁俊翹攝)
作者認為,醫療評估應要公開透明。(資料照,翁俊翹攝)

在上述的法源基礎架構下,醫療科技評估始有「病友參與」之聲浪,健保署為擴大民眾參與醫療科技評估機制,亦在健保署網上設立「新藥及新醫材病友意見分享」平台,此平台主要目的為,針對欲申請給付之新醫藥品,在提共同擬訂會議前,先蒐集病友對該醫藥物之使用經驗,健保署亦將收集後之意見彙整供共同擬訂會議決策參考。

健保署於2011年公開第一份醫療科技評估報告,這是醫療科技評估走向公開透明的第一步。2013年二代健保推行之後,在健保法的基礎架構下,醫療科技評估報告亦加入醫療倫理等議題,但礙於國內可參考之資料有限,醫療倫理之議題並無著墨太多。從2011年至今,健保署在其網站上公告了約119份醫療科技評估報告。但若無適度宣傳,醫療科技評估在諸多公眾政策議題當中,可能仍無法普及大眾,更遑論自己的權益自己顧的公眾參與目標。

蔡英文總統上台後,我國公民參與的聲浪轉成一種基本定調的共識,關於國內各項與大眾權益相關的建設,陸續都有「自己的政策自己救」的聲音。當公民欲開始參與涉及高度專業的臨床證據或醫療相關議題,其培養公民或是病友團體有足夠的基本知識瞭解「健保新藥收載給付流程」或看懂「醫療科技評估報告」,實為目前醫療衛生政策之重要課題。

健保新藥收載給付流程導入醫療科技評將近10年,這10年來,大部分民眾或是病友團體,對醫療科技評估相關制度仍相對陌生,醫療科技評估也未普及成眾所皆知的公民知識或常識,其主因為,醫藥相關議題涉及高度專業之知識,若需將高度專業化的知識轉化成「大眾、平民語言」,對執行醫療科技評估者的研究人而言亦是一種挑戰。若二代健保的基本精神是擴大並普及讓公民、病友參與,那麼醫療科技評估執行者則有其義務使用大眾式的平民語言宣傳醫療科技評估制度。政府部門若須讓更多公民或病友團體參與並瞭解醫療科技評估,則有以下幾點建議:

醫療科技評估是決策者與科學證據間的橋樑,醫療科技評估之執行者應具有廣宣能力,

如何使用平民語言讓大眾知道「什麼是醫療科技評估」?

醫療科技評估雖有其專業的證據導向作為協助健保署新藥給付的決策參考(是決策者與科學證據間的橋樑),但醫療科技評估也是一種「參考品的選擇比較」。若以民眾語言宣傳何謂醫療科技評估,就類似,在資源有限下如何取捨需要的東西。例如:當預算只有壹萬元的狀況下,欲添購智慧型手機,那能選擇的產品有哪些?初步會先收集想購買的手機清單,針對清單再做評量(各種功能評估),在只有一萬元的預算條件下,可購買的品項有哪些?我們把這種挑選的過程,配合自己足夠的預算,評量出一個在有限的資源下的可添購的產品,這個過程就是醫療科技評估介入的方法;對醫藥品是否納入給付,所支持使用的方法學就是「醫療科技評估」,它是一種系統性的知識技能方法,其運用在藥物、疫苗及醫療服務之健康照護上,藉以解決健康問題及提高生活質量。

醫療科技評估的執行者在廣宣給何謂醫療科技評估,所能使用的語言大概就是使用日常上的共同經驗做分享,大眾理解這樣的訊息後才有足夠的能力再往下理解何謂醫療科技評估報告。醫療科技評估的執行者應建購一套「教戰手冊」或「方法學」,這套方法學若普及,大眾才能理解自己對醫藥的相關知識,有基本的知識之後也才能為自己權益發聲。時代不同,臺灣政府單位人員應思考使用平民語言宣傳公共政策。

為什麼公民/病友團體參與醫療科技評估變得重要?

過去醫療科技評估的重點訴求為「科學證據」,此科學證據泛指在其專業的科學討論之中,雖然以證據為導向的健保給付決議值得支持,但由於現實狀況下,所有臨床試驗所能收集與比較的證據皆為量化(療效、安全性,以及生活品質)的數據,缺乏質性的臨床證據,因此,臨床專家和病人與照護者的聲音可以填補缺乏質性證據的缺口,這是為什麼在共同擬訂會議上要聽取病人團體聲音及公民參與醫療科技評估執行的重要性。

非營利組織投入病友參與制度,衛福部應規劃臺灣健康科技評估未來機制,

廣徵眾議,訂出明確的病友團體參與政策之方針

加拿大的醫療科技評估機構CADTH (The Canadian Agency for Drugs and Technologies in Health)近幾年來不斷宣導Evidence for everyone的重要性,其組織架構中有一單位為「CADTH Patient Community Liaison Forum」,該聯盟是在2013年組成的,主要任務角色是了解病人證據的各項議題,且即時提供各種回應及制訂與病人證據及倫理議體相關的資訊。

臺灣可參考加拿大經驗,運用非營利組織的資源發展病友團體參與醫療科技評估制度,結合教育、社區資源落實證據的呈現,讓patient input的概念落實到共同擬訂會議制度中。此外,衛福部應思考臺灣醫療科技評估制度的未來方向,適時順應時代的潮流,制訂相關政策及方向,尤其此具有效益的醫療科技評估方法學,不應有與國際脫軌的窘困。

醫療科技評估的功能應是全方位的公共衛生福利政策評估

醫療科技評估制度是運用在健保新藥給付決策過程的工具,終極目的是協助政府評估相關衛生政策。隨著時代演變,醫療科技評估具備的功能也越來越多,不僅只侷限在健保新藥給付上,可能也因政府政策所需而進行「與新科技相關之政策評估」、「長照社福政策評估」、「協助健保會相關決策證據」,及「知識轉譯、廣宣」的功能等評估。醫療科技評估是一套具有科學及證據的方法學,建議我國衛生福利單位應審慎評估醫療科技評估可運用在政策並協助解決公共衛生福利問題的相關策略。

公開、透明的機制是杜絕政策不能落實的唯一途徑

健保醫療體系之中,為外界垢病的是財務及總額問題,以經濟學「市場失靈」的角度觀之,經濟問題的解決主要仰賴價格機能這隻「看不見的手」的運作,若價格機能未能使資源配置達到經濟效率的狀態,亦即社會資源未達最佳的配置時,稱為「市場失靈」。避免造成更多的政府失靈,政府應採取介入。雖然難解的政策問題何其多,但用公開及透明的方式才能杜絕更多「看不見的手」介入立意良好的公共政策。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不斷力推政府單位應知情的公開相關訊息供民眾參考,其「開放」、「共通」及「協作」為其當前在位之目標;期勉,透過新公民參與的時代,政策執行單位有其義務促進社會溝通與建立意見徵集的機制。

綜上,將病友經驗納入藥物決策之中已是目前國際上的作法,訓練所有的醫療科技評估執行者,不管是評估委員或是參與成員,瞭解何謂醫療科技評估乃是當前的重要目標。以公共政策目標之巴瑞多原則(Pareto Criteria)的巴瑞多改進(Pareto Improvememt)而論,從政策X改變到政策Y,如果能讓至少一人獲益,沒有任何人受害,這就是一個整體社會提昇的政策改革。我們期勉,臺灣的健康照護部門或醫療科技評估執行者應建構一套更有系統的公民/病友參與的制度,建立良好品質的病友證據,確切的實現公民參與之目標。

*作者為醫藥行政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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