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首例!西堤蘆洲集賢店未裝置隔板採梅花座 罰15000元、停業至28日

2021-05-1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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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堤蘆洲集賢店經複查防疫未合格,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重罰1萬5,000元,停業至5月28日止。(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西堤蘆洲集賢店經複查防疫未合格,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重罰1萬5,000元,停業至5月28日止。(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逐漸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雙北自110年5月15日至110年5月28日止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新北市政府即公告本市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並採梅花座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違反公告且拒絕改善者,市府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命其停業至110年5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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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自110年5月15日公告後,即針對餐飲業展開稽查,稽查人員提供前述本府公告內容並詳細完整告訴店家應配合防疫作為,請餐飲業者配合辦理,惟查本市板橋及蘆洲區之餐廳,京賀家壽喜燒鍋物板橋府中店及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西堤蘆洲集賢店,皆沒有裝置隔板並採梅花座等防疫措施,未符市府公告之規定。

西堤蘆洲集賢店複查未過 依傳染病防治法重罰1萬5

市府再於16日晚間,由副祕書長朱惕之進行複查,京賀家壽喜燒鍋物板橋府中店已自主啟動歇業,另王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西堤蘆洲集賢店經複查仍未裝置隔板並採梅花座等防疫措施,市府5月17日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重罰1萬5,000元。

經發局補充,目前為疫情艱困時期,期望市民共體時艱,在防疫措施執行上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市府仍持續督促轄內餐飲業者、市民加強防疫,也請各位市民朋友務必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只有大家一起做好防疫,才能讓市民有個安心居住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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