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發電量大於用電量 中市府:80%靠外援與事實不符

2020-03-11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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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火減煤發電紛爭,中市府提出澄清台中市108年度總發電量高達321億度,總用電量308億度,發電量大於用電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火減煤發電紛爭,中市府提出澄清台中市108年度總發電量高達321億度,總用電量308億度,發電量大於用電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針對媒體詢問行政院長蘇貞昌10日在立法院備詢提到過去一年,台中市在內的中部地區,用電80%是靠旁邊縣市發電,「不能自己要用電,卻不發電」。台中市政府11日回應表示,根據統計,台中市108年度總發電量高達321億度,總用電量308億度,發電量大於用電量,幕僚提供蘇院長的訊息恐與事實不符,呼籲台電應做好能源調配規劃,市府將兼顧經濟發展,全力改善空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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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台電做好電力調度 中市府:勿讓中火繼續汙染中部

台中市府經發局指出,根據統計,108年度台中火力發電291.4億度、台電自有再生能源25.1億度、民間再生能源購電4.5億度,總計發電約321億度,相較台中市108年度總用電量約308億度,發電量大於用電量,「不能自己要用電,卻不發電」的說法違背事實。

另針對台電總經理鍾炳利指出,台中火力電廠因大幅減煤,有80%時間需仰賴其他縣市供電。台中市府表示,80%時間不等於80%用電量,更何況台電具有電力調度權,應做好全國性電力分配,避免比例失衡,勿讓中火空汙繼續影響中部人健康。

此外,有關蘇院長提到許可證文字誤繕一案,環保局表示,前市府106年展延許可證時,10張許可證中,其中1張誤繕「自」與「至」兩字,但生煤管制自治條例明文規定「公布日起4年內減少生煤用量4成」,單一許可證的文字更正,並不影響中火權益;日前台電訴願已被駁回,正上訴至行政法院審理中,環保局站在維護市民的立場,對台電的違法事項進行處分,依法行政,並無不妥。

市府強調,經濟部管轄的台電具有全國電力調度權,應妥善規劃全國能源與區域公平,台中過去長年飽受燃煤發電對民眾健康的威脅,市府會持續兼顧經濟發展,持續改善空汙,替民眾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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